◎ 王宏恩/美國杜克大學政治所博士候選人

 

在太陽花運動後,割闌尾罷免運動一路從2014年夏天持續到2015的情人節,最後在南港、內湖的祭止兀罷免案中以投票率不足而告一段落。這雖然不是我國第一次的罷免案,卻是聲勢浩大、由民間逐步力推過兩階段連署後成案,可說是我國民主史上重要的里程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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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 https://www.facebook.com/Appendectomy

 

在罷免案推動的過程中,有兩個事件特別引起關注。第一個是割闌尾團隊在這一年裡面大量的遊行、掃街、擺攤,風雨無阻,甚至受到警方及路過民眾的正負面影響。對於政治科學來說,這次的罷免案是個絕佳的機會,可以驗證公民團體深入基層的接觸、宣傳有多大的效果。因為這次候選人(罷免)只有一位、而且各大黨並未明顯介入,再加上割闌尾團隊有將每日宣傳行程公開在網路上,而且最後也有明確的產出(投票結果)。故可在控制許多潛在共生變數問題的情況下,估計『集會結社』、『當面意見交換』對於後續政治參與(連署與投票)的效果為何。

第二個事件,則是中央選舉委員會宣佈砍掉近半數的南港、內湖投票所。在投票理論中,人們會計算投票的成本,成本越高越不會出來投票,而其中影響甚大的就是前往投票所的交通成本、以及排隊投票的時間成本。假如把投票所砍半,而對民眾投票成本有重大影響的話,就可能導致投票率下降,而致罷免案無法成案。這次情人節罷免案中,離前一年的五都選舉才兩個月,選區人口變動不大,而投票所卻從219個變成130個。到底中選會砍了哪裡的投票所?砍投票所是否真的是投票率過低的原因?

本文將透過這次割闌尾罷免案的資料,來估計擺攤遊行、以及砍投票所的影響。在資料收集上,本文感謝割闌尾團隊協助提供以村里為單位的資料,包括各村里最後罷免案投票人數、以及各村里在兩階段連署總人數。為了配合此一資料,本文在後續分析上將皆以村里為最小的研究單位,南港、內湖一共有59個里。使用村里為單位,即可避免個資法等問題,但缺點在於在分析時並不是以個人為單位,因而可能會有生態謬誤(Ecology Fallacy)。本文在分析時會盡量避免過度推論,而所有資料分析結果皆為作者自行負責,與割闌尾團隊無關。

 

公民擺攤、遊行、掃街有效果嗎?

在割闌尾團隊的網站中(這個以及這個),對外宣傳活動最早始於2014年5月11號的內湖737巷,至2015年2月13的選前之夜,兩個網站上筆者總共算得228場次的擺攤、掃街、逛菜市場、園遊會、發文宣、跟垃圾車等宣傳活動。筆者將這些活動依舉辦或經過的地點依舉辦的里來編碼,宣傳最頻繁的是內湖區東湖里(26次)、以及內湖區港富里(22次)。(需特別注意的是,這裡並未計算網站上未公告的宣傳事件及地點,例如宣傳車掃街或是敲門拜票。因此,這裡估計出來的宣傳效果可能是會高估的。)

 

1. 割闌尾的宣傳策略:人多的里,無關政黨或組成。

在資料整理完後就可開始分析了。割闌尾團隊都在哪擺攤呢?筆者將擺攤次數與其它村里級背景變數分析,發現唯一具相關性的就是村里選民數(r=0.45)及村里選民密度(r=0.27)。圖一為村里選民數對宣傳次數的分佈圖進一步說明上述論點。而從廣告宣傳來看,常擺攤的大湖公園、內湖737、碧湖公園、後山埤站等也都是人潮匯集之處。相較之下,其於變數如泛綠2012得票率(0.04)、勝文2014得票率(-0.08)、選區性別、年齡、教育程度組成等都沒有明顯影響。因此,割闌尾團隊的宣傳以人多的里為主,這對於衝高投票率為目標來說是很合理的策略考量。

 

圖1、割闌尾團隊傾向在里民數多的地區擺攤
圖1、割闌尾團隊傾向在里民數多的地區擺攤

 

2. 但當地宣傳數多,並沒有衝高連署率。

內湖南港的各個里中,大多是泛綠偏弱,而且藍綠分佈並沒有因為里的人數多寡而有顯著的不同,各個里的藍綠比例皆差不多。換言之,假如割闌尾的宣傳擺攤是有效果的,那應該會導致宣傳較多的地區有較多人連署、而且也有較多人出來投罷免票,事實是這樣嗎?

圖二是各里平均每人可能會碰到的擺攤次數對應前兩階段各里連署比例。在這張圖中,擺攤宣傳平均而言並沒有顯著的增加該村里里民的連署比率。使用比例來計算是因為各里人數差異較大。有些里沒有當面掃街宣傳亦有很高的連署率、但也有些里多次遊行卻衝不高連署率。

 

圖2、擺攤宣傳並沒有顯著地幫助連署
圖2、擺攤宣傳並沒有顯著地幫助連署

 

假如使用宣傳次數對應連署人次來看的話,在各里的擺攤宣傳是對連署數有顯著的幫助,但是迴歸係數估計上,平均每個里全都不擺攤的話可拿到1015份連署,而每多擺攤一天平均可幫該里增加35份,增加的比例並不高。假如考量到這份資料低估了擺攤次數,實際上擺攤對連署數量的增加效益是更低的。

 

3. 當地宣傳數多,同樣地並沒有衝高最後投票率。

同樣地,圖三是各村里的罷免數除以選民數,對應最後2月14日的各村里罷免案參與率的分佈圖。在這個圖中,同樣顯示了擺攤掃街的次數增加,對於最後的罷免投票參與沒有顯著的正面影響。假如是用人次來看,平均每個里不擺攤宣傳的話可以有1212人投票,而每擺攤宣傳一次可幫助該里增加32人出來投罷免票,增加的比例同樣不高。

 

圖3、擺攤宣傳並沒有顯著地幫助罷免案投票參與
圖3、擺攤宣傳並沒有顯著地幫助罷免案投票參與

 

上述的三個結果暗示:這次割闌尾活動可能是個高度空中票的活動,也就是參加者大多是透過理念、傳媒宣傳因而參加,較少人是受到當地擺攤遊行宣傳的影響。即使割闌尾團隊傾向選擇人多的地方進行宣傳,但這些宣傳並沒有實際反映在各個村里的連署以及投票參與上。(我有試著以GIS計算空間相關,因為擺攤宣傳可能不只影響擺攤之處、亦會影響臨近的里,但統計結果同樣顯示沒有顯著的正向幫助)。

這樣令人有些失望的結果,可能意謂著這次的擺攤宣傳策略方式與選民並不對盤、或是在地宣傳次數還不夠(假如照迴歸模型線性外插法預測,可能要擺攤2500場才會讓罷免案過50%門檻,也就是現有的10倍量)、或是從5月開始至2月對大多數選民來說仍只算短期經營,而不像政黨或政治人物的長期經營,亦可能是來自該選區選民有不少人不住在戶籍地。使得古典政治理想中人對人的討論、交流對最後的政治參與的正面效果極小。

當然,這樣的結果也並不意謂著要放棄在當地的動員宣傳,畢竟這在美國的研究中登門造訪是提高投票率最有效的策略(詳見The Victory Lab一書),而且在現有資料估計中,完全不擺攤的話同樣會過不了最後的投票門檻。因此,在未來的宣傳上,怎樣的動員方式、語氣、情境才最能動員大家出來投票,可能是需要進一步研究的課題。

 

中選會砍投票所,有影響投票嗎?

在2015年1月14日,選前一個月,中選會宣佈罷免案投票所大減,理由是考慮到罷免案的投票率不高。但在政治學中,投票所減少意謂著就是投票的時間及交通成本都增加。(中選會對此的說明是,只有砍投票箱,但投票點數目並沒有減少,因此主要是投票所變擠、排隊變久的潛在時間成本)。人們在這次罷免案中是否就因為砍投票所就不去投票呢?

 

1. 中選會的刪除策略:人多的里?連署多的里?

在中選會網站上比對各里在2014年市場選舉的投票所數目、以及這次割闌尾罷免案的投票所數後,即可推測中選會在想什麼。首先,中選會似乎是把選民數較多的里的投票所刪減,也就是把原本依比例計算的投票所數給扁平化,原本有的里有5個到後來都壓到剩2個。圖四顯示了各村里選民數以及投票所刪減數之間成高度負相關(r=-0.68)。

 

圖4、各里人越多、被砍掉的投票所數也正好越多
圖4、各里人越多、被砍掉的投票所數也正好越多

 

然而,這次連署案各個村里的連署比例差異不大,也就是村里越大、平均而言就有越多人連署罷免,因此在數值上,我們同樣可以發現:一個村里內在前兩階段連署的選民越多,該村里就越可能在1月14日被砍投票所,兩者成中度相關(r=-0.45),如圖5所示(然而,砍投票所與該村里連署率並無相關性)。究竟中選會考量的原因為何,並沒有進一步的資料可供區別,而進一步分析也發現中選會砍投票所與各村里的過往藍綠比例、教育程度、年齡分佈、性別等都沒有顯著關連,因此本文在這僅能呈現統計上的相關,而無法代表因果。

 

圖5、各里人越多、被砍掉的投票所數也正好越多
圖5、各里人越多、被砍掉的投票所數也正好越多

 

2. 砍投票所,對割闌尾罷免案投票率影響不大

砍投票所後,中選會最被人詬病的就是這會影響到投票率。台灣人會因為投票所變遠、變擠就不去投嗎?

在這裡,我分成三種分析方式。第一,是最直接比較砍較多投票所的選區是否有較低的罷免投票率,但這樣會有選區選民數的共變數問題,而且各選區可能原本投票率就不同。第二,我比較各選區罷免投票率減去兩個月前柯P在這選區的催票率(得票數/選舉人數),因為柯P支持割闌尾,所以我把割闌尾參與者的基準點假設為柯P在選舉中動員出來的人數,假如砍投票所有影響,則應該支持者會顯著較少;這樣的缺點在於同樣會有共變數的問題,而且砍投票所這件事本身並不是線性的。因此第三,我用這次沒被砍投票所的10個里做為基準點,透過propensity score matching計算,從剩下49個被砍投票所的選區中算出10個在社會背景變數上最接近的里,作為實驗組與控制組,並計算兩組間因為被砍掉投票所對最後罷免投票率的影響。

圖六為第一種方法的分佈圖,可以發現基本上砍投票所的數目對於最後罷免案投票率的影響是不顯著為負的,並沒有砍投票所降低投票率的情形。

 

圖6、各里投票所減少量並未影響罷免投票參與率
圖6、各里投票所減少量並未影響罷免投票參與率

 

圖七則為以柯P得票作為基準點的觀察,但結果同樣顯示砍投票所對於各村里動員出來的人數下降明沒有明顯的關係。除了以投票所數目為計算外,筆者亦使用人均投票所、人均投票所除以選區面積、人均投票所除以平均距離(選區面積開根號)等不同計算方式來估計在投票中可能的交通成本、及因砍投票所造成之變化量,但都沒有發現任何顯著的相關性。

 

圖7、各里投票所減少量並未影響罷免參與率變化(相較於柯文哲得票率)
圖7、各里投票所減少量並未影響罷免參與率變化(相較於柯文哲得票率)

 

最後,使用配對後的實驗組及控制組,筆者發現砍投票所與不砍投票所的兩組間罷免案投票率差異為1%左右,這代表就算投票所都不砍,可預期對於罷免案投票率的影響程度非常小。

從這個砍投票所形成的觀察實驗來說,可發現台灣人投票與否並不會因為投票所變遠變擠而有所影響,而較可能是選舉的重要性(中央選舉投票率>地方>補選)來決定。只要選民心裡主觀認為選舉重要,就會出來投票,再遠也要去投,這一則以喜;但憂的是,從割闌尾的罷免結果,意謂著內湖、南港的民眾並不認為這是個重要的選舉,因此才會開出來的票數遠低於前兩次正規選舉。

 

小結與續章

因此,我們從割闌尾團隊資料的初步分析中,發現割闌尾的掃街遊行拜票、或是中選會霸道地投票所減半,都是專門針對人數較多的里來進行,或許這意謂著雙方都知道投票率才是關鍵。然而,這兩股相對的力量,對於最後罷免投票率不足失敗都並無決定性的影響,並無法對最後罷免案結果有足夠的解釋力。如同前文討論,這暗示著這次的選舉還是以空中票作戰為主,地面作戰並沒有成功面對面動員出足夠多的選民。

這並不是要否定割闌尾團隊的努力、或者幫中選會洗白,而是因為這次的罷免案是第一次有完整資料可進行統計分析,而從數據中我們可以觀察台灣民眾政治參與的影響因素,進而思考要怎麼在未來繼續擴大政治參與、讓罷免權有朝一日終成真。

那麼,到底是哪些人出來投罷免票、割闌尾呢?難道真的全都是泛綠選民的表態而已嗎?之前在一篇網路分析文中,已提到割闌尾人數跟村里泛綠得票間只解釋了不到一半的變異量,顯然中選會官員跳出來說都是泛綠投的是值得商確的。那麼還有哪些因素,會讓港湖人出來割闌尾呢?將會在下半篇文一併討論。

割闌尾罷免案統計分析(上)──擺攤遊行、砍投票所的影響估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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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ne thought on “割闌尾罷免案統計分析(上)──擺攤遊行、砍投票所的影響估計

  • March 15, 2015 at 3:33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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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概只有圖一的置信區間是有意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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