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兆年/美國加州大學河濱分校政治學博士候選人

 

最近淡江大學首次有陸生參選學生會長,選委會破天荒在選舉公報增列國籍,「太陽花」學運領袖之間為此出現論戰,公民社會也對此展開議論。這些行為,反映出台灣年輕世代乃至於整個社會,對於與中國產生聯結的人、事、物,或多或少存在著某種不信任感和焦慮。這似乎已逐漸變成大多數台灣人共享的一種焦慮:中國是否正透過各種政經力量滲透台灣各領域,以破壞民主並遂行「統戰」目的?這種因「中國因素」而產生的「中國焦慮」,受制於台灣所面臨的結構環境,有其存在的必然性,但重要的是,共同體成員用什麼方法去面對、處理並加以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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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插畫家用創作反映出台灣社會的「中國焦慮」

(來源:https://www.facebook.com/really.goood/photos/pb.528875387182763.-2207520000.1408233837./529299693806999/?type=3&theater)

Ⅰ.不應該只針對「人」,應該也要關注「制度」

新制度主義(new institutionalism)告訴我們:「人」和「制度」(包括法律、程序、文化、倫理規範等所有正式、非正式的遊戲規則)之間是相互制約、也相互建構的。在一般情況下,人傾向在制度的限制下維繫並強化現有的制度,於是與制度保持某種均衡狀態。但到了某些關鍵時刻(critical juncture)(例如遭遇巨大危機),人卻有機會選擇去改變制度,於是創造某種制度變遷。因此,想要有效解決政治問題,不只要妥善處理「人」的問題,也要妥善處理「制度」的問題。

然而,關於如何解除陸生參選所帶來的「中國焦慮」,目前多聚焦於「人」的討論,相對缺乏更深層、更細緻的「制度」討論。例如,現在有一種說法是「這個人(蔡博藝)沒問題,所以我們先不用那麼害怕」。這雖可暫時解除焦慮,但未能在制度面提出長遠之計。相對來說,另一種說法則是「這群人(中國籍)有問題,所以我們不能不開始擔心」。這雖可推導出「限制中國籍參選」的新制度,但此制度能否有效解決焦慮,已出現許多質疑。試想,就連澳洲人都有可能在伊拉克內戰中成為恐怖攻擊「聖戰士」,就算我們真的排除陸生參選,又如何能確保台灣或其他國籍者,就不會被北京勢力收編為所謂「中共同路人」呢?

因此,想要有效解除「中國焦慮」,除了「人」的問題之外,我們也應該關注「制度」的問題。具體來說,想要避免中國因素滲透台灣的學生自治,我們除了善用現有的遊戲規則之外,還要致力於建構更健全的倫理規範和法規制度。

 

Ⅱ.如何善用現有的遊戲規則?

台灣許多大學已經擁有相當健全的學生自治體系,包括《大學法》賦予學生會的法律地位和各項權責(參見表一),也包括各學生自治體系內部行之有年的行政、立法、司法三權分立制衡體制。假使中國真想滲透台灣校園,現有的遊戲規則其實已經可以發揮一定程度的反制效果。問題在於:有多少人願意認真投入學生自治體系?又能在多大程度上善用現有的遊戲規則?我們至少有以下三點具體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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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https://whogovernstw.org/2014/08/14/wei-ting-syu2/)

 

1.多討論。既然陸生參選問題難以迴避,最基本卻也最重要的面對方式就是:開始在校園公共領域裡去了解、去思考、去討論。從這角度來看,淡大選委會決定在選舉公報加註國籍,除非牴觸相關法規或行政程序,否則不僅提供我們更充足的資訊,也提供我們一個討論的起點,本質上並不是一件壞事。

2.多參與。假如我們真的擔心陸生參選別有用心,在了解、思考和討論之後,也應該付諸實際的行動。首先,我們至少必須行使「選舉權」,用投票表達意見。其次,我們也可以行使「被選舉權」,例如自己跳出來參選會長,與之競爭,或者參選學生會立法部門議員、校務會議學生代表,與之抗衡。(按:2005年底通過之新版《大學法》明訂校務會議學生代表席次不得少於十分之一,所以學生會長通常僅是多名校務會議學生代表中的一員。)第三,假如我們真的發現學生會長有不當言行或施政,不僅可以要求學生會立法部門積極行使「彈劾」、「糾正」等職權,還可以自行連署提出罷免案、行使「罷免權」。唯有積極的參與才會對學生會長構成實質的監督效果。

3.多監督。想要確保學生自治免於北京勢力的滲透,除了監督學生會的施政作為之外,我們更要致力於監督學生會的施政經費,特別是經費來源。我們應該特別注意:除了學生會費之外,學生會有無仰賴其他外部財源(例如來自校方、政府、政黨、企業、或海外的補貼/贊助)?有無可疑的外部財源?是否過分依賴特定的外部財源?假如學生會真的接受中共或其外圍組織的資金挹注,就可能在刊物上實施自我審查,在活動中進行置入性行銷,這些都將對學生自治和校園民主造成傷害。事實上,依據現有的遊戲規則,學生會立法部門本就握有審理「預算」和「決算」的大權,只是往往草率行事、沒有善加運用而已。如果我們開始對學生自治的經費來源進行更嚴格的監督,仍有機會對中國因素的衝擊,發揮一定程度的預防和管理效果。

 

Ⅲ.如何建構更健全的倫理規範和法規制度?

當然,制度從來就沒有完美的,現有的遊戲規則自有其不足之處,我們所能做的,就是在適當的時機,做出一些必要的調整。這次陸生參選事件,挑起了我們的共同焦慮:中國是否正運用各種政經力量滲透並控制台灣各大學的學生會?反過來說,我們的核心關懷其實是:學生會怎樣才能擺脫北京勢力的操控,進而維持其獨立自主性?可能無法切割討論的問題是:學生會怎樣才能擺脫各種外部勢力(包括校方、政府、政黨、企業、外國等各種勢力)的操控,進而維持其獨立自主性?正好讓我們趁機回頭審視並檢討現有的學生自治制度,看看有無可能建構出更健全的倫理規範和法規制度。我們可能必須討論以下兩個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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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社會亟需某種「正常壓力釋放」來解除「中國焦慮」

(來源:https://www.facebook.com/really.goood/photos/pb.528875387182763.-2207520000.1408154683./604329756303992/?type=3&theater)

1.財務自主!

如同中國正挾其經濟力量收編台灣社會各領域,北京也最可能運用經濟力量操縱台灣的學生自治,學生會的「財務自主」於是成為首先值得關注的議題。

基本上,我們不會希望學生會的施政經費太過依賴外部財源,不論是來自校方、政府、企業、或海外的補貼/贊助。如同前文所述,財務上的依賴可能使學生會在刊物上實施自我審查,也可能使其在活動中進行置入性行銷,進而破壞學生自治的主體性。事實上,2005年底新版《大學法》通過之後,學生會已被賦予強制收取會費的權利,財務壓力比起以往減輕許多,財務自主性也相應地提高許多,我們其實有條件開始思考:學生會是否還需要收取外部財源?是否應該設定外部財源的上限或比例限制?是否應該針對特定外部財源(例如中國資金)給予特殊的限制或規範?

除了施政經費之外,另一個值得關注卻經常被忽略的課題則是:我們也不會希望學生會長參選者的競選經費太過依賴外部財源。畢竟印製傳單、海報、辦理政見發表會、繳交選舉保證金、甚至租借競選總部,對一般學生來說,確實是一筆不小的開銷。倘若競選過程蒙受外部勢力的資助,難保當選之後的施政內容不會受其左右。對此,台大的選舉法規已有若干規定:會長候選人不得收受任何校外捐贈,競選經費亦不得超過新台幣五萬元。儘管如此,選委會通常並未嚴格審查,今後應該予以落實、更謹慎把關。其他大專院校倘若還沒有相關法規,則應該考慮立法加以規範。

不管是施政經費還是競選經費,想要確保學生自治「財務自主」,最基礎的工程不外乎「財務透明化」。從「財務透明化」的落實、「財務自主」法規的修訂,一直到預/決算的確實審議,學生會立法部門都應該扮演更積極主動的角色才行。

2.政治中立?

除了資金挹注之外,中共也可能透過組織網絡(例如黨/政機構及其外圍組織)來滲透台灣的學生自治,學生會的「政治中立」就成為另一個值得探討的議題。

然而,「政治中立」的後面之所以打上一個問號,主要原因是它並不像前文提到的「財務自主」那麼沒有爭議。爭議不只是因為大家對「政治中立」的涵義缺乏共識,也是因為許多人(包括筆者本人)認為完全「去政治化」的學生自治,既不可能,也不值得追求。

儘管如此,比較沒有爭議的一個大前提可能是:基本上沒有人會希望學生會受到外部政治組織(不管是民進黨、國民黨、還是共產黨)的操縱。因此,我們可能會希望了解:參選人是否曾加入政黨?是否曾參加相關社團?是否曾受雇於特定政黨或政治人物?相較於國籍的註明,外部政治組織相關經歷的揭露,反而顯得更加要緊。這並不意味著有黨籍者就沒資格參選,也不意味著選舉公報就有義務公開這些資訊,只是我們本就有權利要求競選過程中重要資訊的透明化,進而要求當選者於任期之內暫停政黨職權和相關活動。

另一方面,關於「政治中立」比較具有爭議的問題在於:學生會長是否可以投入(與學生權益無直接關聯的)社會運動?擔任政府職務?或者替特定政黨/政治人物助選/站台?對於這些問題,學生自治圈目前正反意見都有。筆者個人以為,學生自治本就無法也不應「去政治化」,取決點應該在於公共利益的追求,以及私人利益交換的迴避。例如,參與社會運動,或者為政府(當然是指台灣政府而言)擔任無給職顧問,是可接受的,甚至是值得鼓勵的,因為這些活動基本上屬於志願性質,也都是公益取向。相對來說,為政府擔任有給職工作,或者替特定政黨/政客站台,則是比較不被容許的,因為這些作為不僅會有「以學生會公器換取私人利益」之虞,更可能存在「引入外部資源、破壞學生會自主性」的風險。

不管怎樣,在嘗試回答有關「政治中立」的問題之前,我們或許應該先想像一些根源性的問題:學生自治應該是什麼模樣?學生自治與(外部)政治之間應該維持怎樣的關係?我們期待/容許學生會長在政治上扮演怎樣的角色?這些問題,都需要我們經由更深層的思考,以及更細緻的討論,才有希望達成共識。

最後,以上兩大議題(財務自主、政治中立)的討論,或許可以分為兩個階段。首先是規範性的討論。我們必須思考學生會應該做些什麼,又不應該做些什麼,才有助於擺脫北京勢力以及其他各種外部勢力的干預?我們必須善用校園公共領域,盡可能去溝通、協調、凝聚共識,目標是建構出一套更健全的學生自治倫理規範。第二個階段則是法制化的討論。假如規範性討論可以形成共識,我們可以要求學生會立法部門考慮將之法制化,目標是建構出一套更健全的學生自治法規制度。當然,並不是所有的規範性討論都會產生共識,也不是所有的規範性共識都適合被法制化,但溝通與行動的過程本身,不會讓學生自治體系更脆弱,只會讓校園民主制度更強壯,進而幫助我們抵制中國因素的滲透和威脅。

 

Ⅳ.用民主行動正面迎擊「中國焦慮」

此次陸生參選事件,雖然再度引發台灣社會的「中國焦慮」,但往好處想,或許也為學生自治創造了一個制度變遷的關鍵時刻。我們應該趁機把「太陽花」的能量帶回校園裡,努力活化現有的學生自治體系,同時建構更健全的校園民主制度,為下一波學生運動/公民運動做好準備,也為未來的公共治裡打好根基。

從歷史來看,校園民主往往走在台灣民主的前面。校園不只是社會的縮影,校園治理也有可能成為國家未來治理的借鏡。如果說「民主才是台灣的防線」,那麼校園民主就是台灣民主的前哨站。讓我們一起展開捍衛民主的行動吧!


 

(本文作者曾任台大學生會長,並曾參與推動《大學法》學生自治條文之增訂,本文基於作者個人實務經驗與觀察,僅代表作者個人意見)

 

【學生自治專輯】台灣校園民主的關鍵時刻:如何正面迎擊「中國焦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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