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鄭楷立
台灣社會鮮少在公開場合表示甚至宣揚自己的政治認同,在公共場合大聲宣揚自己的政治認同不是被視為瘋子,就是政治狂熱者;相反地,人們卻不諱言在公開場合宣稱自己是住在中壢(中立)的李姓(理性)選民。因為前者是偏頗的、特定的,以至於是偏私的;而後者仿佛是周全的、普遍的,以至於是公正的。另外,中立理性常常暗示著一種無涉價值的立場,一種超然獨立於各種價值的立場;也因此,我很中立理性意謂著我很客觀,不受感性和私慾影響,這樣的立場當然為眾人所想望。
但是中立和公正是同一個概念嗎?本文要談論中立與公正的關係,至於理性又是個更加複雜的問題1。暫且擱置李姓(理性)的問題,到底住在中壢(保持中立)代表著什麼樣的意涵?
中立與公正是相同的嗎?Photo Credit: Vicente Villamón CC BY SA 2.0
「中立」(neutrality)的定義是:「中立……就是盡力在平等的程度上幫助或者阻撓相關的各方」(Montefiore,1975:5)。根據這個定義,一個人僅當他可以影響各方的命運,並且在平等的程度上他幫助或阻撓了他們,且他所依據的理由是,他相信這種行為對各方的命運有著同樣的影響。在這樣的情況下,他才是中立的(Raz,1986:112)。
但中立的概念還包括一些複雜的情況,通常中立地行動和公正地行動很相似,所以中立往往被視為一件好事。然而中立地行動等同於公正地行動,只有在衝突兩造或多造處於勢均力敵的狀態中,才有可能。在一個強弱關係明顯的衝突中,明明已經預見了強凌弱的結果,卻依舊堅持一個中立的立場,此時的中立立場便是默許強者獲勝的結果,也就稱不上是公正的立場。拉茲2(1986:114)舉例,律師代表當事人在法庭上確保審判的公正性,然而律師卻不是中立的。這便是說,在一個強弱明顯的關係中,並不是說沒有中立的立場,而是中立就等同不公正。這並不是說中立的意義是:創造一個公平競爭的條件,雖然公平競爭確實是某種中立的立場,但中立卻不等同於公平競爭。
白話來說,當胖虎和大雄打起來時,小夫宣稱要保持中立,便是不公正的;另一方面,此時哆啦A夢和靜香介入阻止胖虎施暴,哆啦A夢和靜香便是站在大雄那邊,也就不是中立。由此可知,保持中立僅是表示平等的幫助或者阻撓相關的各方,保持中立不必然等同客觀、超越價值或是公正。
在強弱關係明顯的衝突中,中立的立場便是默許強者獲勝的結果。Photo Credit: Dennis Jarvis CC BY SA 2.0
德斯蒙德圖圖主教有句經典明言,可作為本文總結:「如果你在不公正的情形下保持中立,那你其實已經選擇站在壓迫者的一邊。如果大象把它的腳壓在老鼠的尾巴上,而你說你是中立的,老鼠是不會欣賞你中立的立場。」
參考文獻
Montefiore, Alan. 1975. Neutrality and Impartiality: The University and Political Commitment, London,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Raz, Joseph. 1986. The Morality of Freedom. Oxford [Oxfordshire]: Clarendon Press.
- 理性的概念又較中立的概念更為複雜,包括工具理性、價值理性和實踐理性等等不同的理性概念之外;另外理性只能有一種結果嗎?我不吸菸,所以吸菸就是不理性的嗎?我抽大麻,所以不抽大麻就是不理性的嗎?你認為理性的事物可能和我認為理性的事物不一樣,那誰又比誰理性?或是兩者都是合理的事物。總之,理性絕對不比中立來得容易處理。 ↩
- 约瑟夫.拉兹(Joseph Raz),牛津大學法哲學教授、巴利奥爾學院(Balliol College)研究員,哥倫比亞大學法學院法理學訪問教授。主要從事法律、道德和政治哲學教學與研究工作,在法理學、政治哲學、道德與實踐理性領域頗有建樹。拉茲是當代道德、法律與政治領域最傑出的學者之一。與柏林(Isaiah Berlin),歐克秀(Michael Oakeshott),威廉斯(Bernard Williams)等英國哲學家齊名;在台灣法理學界較為人所知。 ↩
同意!Laccordaire也曾說:“在強者與弱者之間,富人與窮人之間,主人與奴僕之間,自由往往反成為壓迫的理由,而法律卻提供了解放的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