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志昇/美國羅格斯大學(Rutgers University) 國際事務研究所博士候選人
◎陳方隅(執行編輯)/美國密西根州大政治所博士候選人

 

十月多以來,台灣婦女在華航飛機空中生子事件占據了媒體極大的版面,短短時間內,雙重國籍、飛航安全成為了街談巷議的話題,甚至,最近巴黎恐怖攻擊事件之後,關於「移民和其小孩們」的話題又再度引發熱議。從10月8日空中生子事件被揭露之後,劇情超展開,由原本的溫馨話題,突然轉變成陰謀論,一堆爆料的出現,讓人對這起事件,不再霧裡看花,大家都在討論「美國定錨寶寶」 (Anchor Baby)。許多人都很關心:該名婦女為何這麼做(少報懷孕週數)?小女嬰是否為美國人?接著,話題卻變成:美國是否值得移民?為什麼赴美生小孩這麼可惡?

對於懷孕超過32週婦女,以欺瞞的方式冒險登機,國人都相當的反彈,違反飛航規則與安全的行為,不應該被支持或縱容。而現在台灣社會有不少民眾,對於赴美生子,甚至是小孩有雙重國籍,抱持著厭惡或是仇視的態度,更有人開始發表「美國很糟糕,沒啥好移民」的想法,不少部落客與名人發表了許多批判性的文章。然而,比較值得探討的是,媒體炒作了近半個月,到底帶給大家什麼?除了謾罵當事人的行徑之外,我們還能夠思考什麼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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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源:C.C. By « м Ħ ж »

 

什麼是定錨寶寶 (Anchor Baby)?

美國對於「定錨寶寶」的定義為,出生嬰兒的父母均沒有美國國籍,為了小孩獲得美國國籍,於是母親前往美國產子(女)。因為美國採取屬地主義(Jus soli),所以,孩子一旦在美國的領土或是屬地出生,立刻可以獲得美國國籍,也就是所謂的出生公民權 (Birthright Citizenship)。定錨寶寶的誕生,猶如替直系血親或是兄弟姊妹拋下了一個錨在美國,一旦孩子到了21歲之後,就可以替這些親人申請綠卡(具有永久居留權,但並非公民權)。

這位嚴重違反飛航規定的婦女,是否原本想要利用她所生的三個美國孩子,將來幫她與家人申請美國居留身分,我們不得而知,但我們可以推測的是,她是有計畫性的一而再、再而三的搭機赴美產子(女)。飛機上生產,並非不可測的意外,而是欺瞞計畫失敗,東窗事發的結果。

 

什麼是「屬地主義」?

為什麼美國要採取「屬地主義」的國籍規定呢?美國憲法第14條修正案,給予美國出生者國籍,這是源自於美國南北戰爭時期,為了保障被販賣至美國的黑奴下一代的人權。所以,幾乎所有的在美國領土或是屬地出生的人,都可以獲得美國國籍。不過,也有少數例外的情況,例如,如果是因為戰爭引渡到美國的戰犯,其出生在美國的子女,並不能給予美國籍;其次,駐美的外交人員,其子女可以合法出生在美國的領土,但是,也不給予美國國籍。

台灣的外交官狀況較特別,因為在法律上美國從1979年斷交之後就不再承認中華民國政府,還特別立了「台灣關係法」,將中華民國/台灣視為政治實體,雙邊的關係透過「美國在臺協會」(American Institute in Taiwan, AIT)來代表美國一方,而非負責外交事務的「國務院」。我國駐美外交人員在美國的待遇、法律適用範圍,都是外交人員一步一步去爭取、去談出來的,目前是享有「絕大多數」比照其他國家外交人員的待遇,但因為美國官方不能正式承認我們的「外交人員」是跟其他國家一樣的「外交人員」,所以我們的駐外人員並非全盤適用美方對外交官的待遇。在出生規定上面即是如此,目前美國沒有規定台灣的外交官或眷屬生小孩不能拿美國籍。

至於台灣本身的國籍法,主要是採取屬人主義(Jus sanguinis)。父母其中一方是台灣人,孩子自然就會有台灣的國籍,在國外生產的話,只要回台後到戶政單位報戶口即可取得中華民國的公民身份。不過,若孩子的父母不詳,或者是父母都沒有國籍的狀況下,若小孩在台灣出生,則可以取得我國的國籍。

 

不過,問題來了,在空中產子到底國籍要怎麼認定呢?

 

空中生產的認定

小嬰兒的國籍牽涉到我國與美國的兩種國籍法規相關規定。在國際法上的認定,航空飛行器的註冊國家,擁有對該航空器或船艦上發生事物的管轄權。在華航飛機上面出生的小孩,因為其父母都是台灣人,所以取得台灣的國籍並無問題。

重點是,美國對於空中生產有什麼規定呢?那要看小孩出生的當下,是否已經進入了美國的領空。國際法上對「領土」的定義是包括陸地的上與下延伸:底土是國土,上空也是國土(再加上各國所主張的「領海」及其上下延伸)。因此,只要飛機飛進了美國領空(領海上空),那麼也就是在美國領土內了。從新聞上看來,該名空中出生的小孩,已經獲得美國的國籍,可見出生當時飛機已進入美國的領空。雖然我們都不贊成這樣的離譜且高風險的行為,不過孩子的美國國籍是受美國法律所保障,不會因為孩子母親遭遣返而有所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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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源:C.C. By jpmatth

 

美國「國籍」跟「綠卡」的差別?

在一系列的密集報導後,那名機上生子的婦女,早已成為了獵殺女巫的對象,連曾經貼文發表類似經驗的其他美國寶寶媽媽(簡稱「美寶媽」),都遭到洗版或是騷擾。仇視赴美生子的民眾,表達的言論,有下列幾種有趣的類別。首先,「綠卡—公民」傻傻分不清楚,不少人劈頭就罵,這些美寶媽就是為了幫小孩拿綠卡,才這樣挺而走險,然後就一直罵「孩子要綠卡,就不要台灣的健保卡」。經常,後面會有更多非常展開的劇情,一連串的政治語言,尤其討論馬英九一家人是否有綠卡,還憤憤不平的批評馬英九的兩個女兒為何不愛台灣。姑且不論這些討論內容是否公允,這樣對於公民與綠卡身份都搞不清楚的討論,一天至少出現上千篇,我的建議是,先搞清楚這一切,再來罵人也不遲。

擁有美國籍的公民不需要綠卡的,綠卡只是擁有「永久居留權」,依然是持美國以外的他國護照,只是到美國的時候不需要額外申請簽證,也可以不受簽證時限的影響而待在美國。綠卡就只是居留權而已,跟是否為美國籍、享有投票/參政等公民權,差很大!

其實,不管藍綠,政治人物或是名人,小孩、親人有雙重國籍者真是多到數不完,許多人都是在另一半懷孕時規劃到美國「生產觀光」(Birth Tourism),渡假過後,順便帶個美國寶寶回台灣。這樣一來寶寶取得的是美國的國籍、公民權利,而不只有綠卡。當然,有權利就會有義務,例如2010年國會通過的「肥咖條款」(Foreign Account Tax Compliance Act, FATCA),就是美國政府向全球的美國公民討稅,只要有美國籍(及綠卡),不管住在哪裡都要報稅,而且美國的稅務是相當複雜的,不像我們一張自然人憑證就可以解決所得稅,這個條款讓放棄美國籍的人數逐年上升。

現在有許多在美國的移民覺得不平衡,覺得台灣媽媽為什麼要帶小孩來搶社會資源。其實,多數的台灣定錨寶寶拿到國籍後就不住在美國了,根本不會有什麼搶資源的問題;如果住在美國的話,更不用擔心,因為住有在美國就要跟美國政府報稅繳稅,就是一般公民的行為:有盡義務繳稅而享受公民權利,何錯之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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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為美國綠卡的官方樣本

 

美國為何接納定錨?

有人會問,為什麼那麼多人都選擇到美國或是加拿大生孩子呢? 因為,自從2004愛爾蘭取消出生公民權(Birthright Citizenship)之後,歐美生活環境條件較為良好的國家,就只剩下美國與加拿大仍然維持屬地主義,給予外國籍人士在美國生的子()出生公民權。

根據美國的移民研究中心(Center for Immigration Studies)的資料顯示,美國一年約有40萬的定錨寶寶,其中,多數孩子的父母並不是來自於亞州,而是來自於墨西哥或是其他中南美州國家。根據全美母嬰護理協會的統計,中國籍的婦女赴美生子,最近五年來逐年增加,2014年大約四萬,今(2015)年預估為六萬。台灣籍的婦女赴美生子,數目較為穩定,平均每年在400-600人之間。根據衛生福利部健保署的資料顯示,在國外生產並申請健保補助生產費用者,過去數年都在400人以下。(這個生產補助是只要有繳保費就可以領取,不管你在哪裡生產,包括在國內生產的婦女也都領有補助生產費用,可以補其住院所需。所以並沒有什麼「濫用」健保的情形。)

孕婦赴美生子(女),不是台灣或是中國婦女的專利,包括南韓、土耳其、甚至一些歐洲國家的婦女,都會刻意到美國產子(女)。美國政府對於東亞或是歐洲等地的生育旅遊觀光,基本上是採取寬鬆的態度,因為,父母來自東亞或是歐洲的定錨寶寶,多數拿到出生證明與美國護照之後,就會離開美國。讓他們來生產,反而可以帶來一筆為數可觀的醫療收入、周邊產業的收入。

真正讓美國政府頭痛的情況,主要是來自於墨西哥或是其他中南美國家的定錨寶寶,不少來自這些的父母,以不合法的方式到了美國之後,就跟具有合法身分的孩子一起長時間居住在美國,有可能會耗用了社會福利與資源。而關於非法移民的政策,也是美國兩大黨爭辯的焦點之一。

前面提到,屬地主義的國籍規定是來自於憲法,主要目的是保障黑奴的後代。目前,台灣似乎有些人引用競爭共和黨總統候選人的川普(Donald Trump)的反移民言論,似乎想營造美國主流民意或是政治人物反對這樣的情況。川普正在共和黨內初選,跟台灣的政治人物一樣,選舉的語言,大家不可當真。過去多年來,美國國會有少數議員想要提案取消這樣的「出生公民權」(Birthright Citizenship),不過,這些年來都沒有重大的進展,所以,要修正憲法第14條修正案,依然遙遙不可期。

 

小結

「美寶媽」的人數並不多,會冒著風險、違反規定的孕婦比例更低,我們社會花費這麼多的時間與成本,去謾罵或是宣揚仇視這樣少數的人,意義不大。我想,未來敢這樣欺騙航空公司的產婦,應該會更少。

在這個事件中還有一件值得反思的事情是關於媒體的報導。台灣媒體很喜歡採用捕風捉影的報導模式,多數的重要消息來源,幾乎都是匿名的爆料,或是某不願透露身份人士的臉書。直到經過了十天,才有人開始想到可以訪問那位幫忙接生的亞裔女醫師。至於大家最關心的嬰兒國籍,現在的網路通訊方式這麼發達,卻不見台灣媒體直接採訪美國的相關政府人士,或是醫院的發言人,唯一可以證明嬰兒為美國籍的消息來源,則是引述自阿拉斯加當地媒體(Alaska Dispatch News)採訪當地官員Sarana Schell的報導。花費了眾多的新聞版面,卻始終只有和稀泥的報導方式,動員很多的媒體記者,卻沒有花時間給予民眾完整的資訊。

這個股討論熱潮是很有趣的。因為,事件發生前,對於懷孕婦女赴美生子的議題,台灣媒體的報導很少,不過,不少的台灣民眾,都曾經遇過週遭的親戚、朋友赴美生子,台灣人越洋生美國寶寶,早已不是新鮮事;住在紐約、洛杉磯等地的台灣人,對於這樣的現象,更是不感到新奇。謹以此文來提供一些觀念的澄清,尤其是關於美國國籍的規定、屬地主義、國籍跟綠卡的差別,希望有助大家瞭解以及反思這個事件背後的意義。

 

 

 

飛機產子:「美寶媽」事件的一些澄清與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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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thoughts on “飛機產子:「美寶媽」事件的一些澄清與反思

  • November 20, 2015 at 2:1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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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真正讓美國政府頭痛的,是偏見不是這些無紀錄的移工(undocumented workers)還有他們的小孩,早在小布希執政時期就已經出了經濟白皮書,總結移民人口對於經濟以及國家的影響是正向的,更多的是移工使用編造的社會安全號碼來工作繳稅,但是沒有其他的輔助證明文件,所以大部分的社會安全福利是無法享受到的,很多移民第二代或是一點五代的小孩一直到要上大學或是開始工作之後才知道自己沒有正式紀錄(因為之前的人生都沒有與政府機關直接打交道)。
    真正讓美國政府頭痛的是,要怎麼樣理性的跟自己不理性的選民溝通還能得到選票,從來就不是這些人對社會安全網絡的負擔,兩位住過美國就知道,幾乎所有的社會安全的補助都需要層層的認證以及文書處理,這對於害怕與公家機關接觸的無紀錄移工來說,根本不可能有能力和意願去申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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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November 14, 2016 at 9:3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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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好,”台灣籍的婦女赴美生子,數目較為穩定,平均每年在400-600人之間” 這個統計數字是從哪裡來的呢? 我目前在做相關的研究,但是一直找不到可靠的數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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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August 22, 2019 at 2:34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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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照你的話說不是應該廢除美台關係法才是國家正常化的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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