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王奕婷/瑞典哥德堡大學政治系

 

壞人有兩種

壞人有兩種,四處流竄搶了就跑的強盜,與劃地為王割據一方的土匪。

強盜與土匪都會燒殺擄掠、奪人財物。強盜與土匪都希望自己掠奪的對象越富有越好,因為從有錢人身上能夠搶走最多珠寶錢財。壞人一番肆虐之後,居民的財富減少。被搶掠的村落或許能漸漸恢復原狀,不過擔心著壞人有可能再度上門,居民開始投注資源在各式警備與防禦工事,用在生產與買賣等經濟活動上的心力相對減少;此外,既然壞人隨時都可能出現再把所有財富搶奪一空,那麼儲蓄與長遠的投資或許不太值得,為什麼要辛苦耕作來餵養可惡的盜匪呢?堅壁清野大概是比較好的策略。在這樣的處境下,再有錢的村落也無法如以往富庶。

四處流竄的強盜當然不會也不用擔心受害者的處境,反正大肆掠奪一番後就逃之夭夭,就算村落被搜刮殆盡成為廢墟又如何?下次?沒有下次了啦!下次當然換別個富有的村落再來打家劫舍。就算島嶼終於被掠奪一空寸草不生也無妨,反正海那一邊聽說有個一眼看不完的草原,這裡搶完了永遠有那裡可以去。搶了就跑的強盜與村落的關係是短期而暫時的,因此強盜的行為從來毫無節制、能搶多少是多少,不在乎是否竭澤而魚、不在乎這個村落是否再也沒有生機。

據地為王的土匪不太一樣。東奔西跑四處留竄的生活畢竟不太好受且成本高昂,有些時候壞人在村子裡定居下來,用武力趕跑了來侵擾的強盜、獨霸一方建立了自己的地盤。定居的土匪當然還是想要劫掠村裡的財富,還是想要拿走越多越好;不過土匪漸漸發現若是想要長久控制村落、想要長久地從村民身上獲得財物,殺雞取卵的做法只會有反效果。若是辛苦耕作的成果每次每次都被土匪搜刮一空,村民只好減少生產、消極抵抗。越富庶的村落有越多油水可以榨取、能夠負擔更高額的保護費,長期來說固守一方的土匪收入會更可觀。據地為王的土匪因此不會拿走村民所有的收入,會讓村民留下一部分來儲蓄消費投資;為了讓村落的經濟活動更加蓬勃穩定,土匪也可能拿出部分保護費收入來造橋鋪路蓋房子,並且趕走流竄的強盜維持治安。在歷史上,這樣的土匪有過不同的名字:角頭老大、黑社會頭人、部落首領、藩主、地方大名、以及 君王。

城裏四處流竄的小偷搶人財物從來不留餘地,畢竟搶完這家還有下家。有一天小偷成了城裡的黑社會老大,城裡的商店街變成了他的商店街;為了自己的收入也會想要維持商店街的繁榮,因此稍微節制勒索的額度。

強盜變成土匪的關鍵在於,壞人預期自己能長久固守同一個地盤,且這個地盤是壞人唯一或主要的收入來源;因此為了自己的利益,必需要長期地跟居民休戚與共、與自己的地盤同存共榮。若是壞人認為當下的島嶼地盤僅占可能收入的很小一部份,覺得總是有另一片偉大豐饒的神州更值得駐紮、有別的人群更值得照顧,那麼小島自然很容易被掠奪至盡然後輕易丟棄毫不可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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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上這四個指標相當程度反映了政府對社會基礎建設的投資。以台灣而言,這四個指標在1970年代有最為顯著的進展。1970年代台灣發生了什麼事呢?1971年中華民國喪失在聯合國代表中國的席位,其後一連串外交挫敗、反共復國的可能性漸失,而國民黨逐漸形成「革新保台」的主張... (資料來源:世界銀行

 

領地內的盟友

土匪會遭遇搶奪地盤的競爭者。村民上繳的保護費扣除造橋鋪路與趕跑競爭者的花費後,就是土匪的所得,土匪當然希望花費越少越好、所得越多越好。據地為王的土匪會搜刮多少保護費、會拿出多少來造橋鋪路與領地內外有多少盟友有關。

為了擊敗競爭者,土匪首領必須爭取盟友的支持。在有些地方首領主要依靠一小群「重要人士」的支持以維持權力,這一小群人通常包括首領的親族好友、地方傳統士紳貴族、擅長使用兵器的武力持有者、以及擅長做生意的紅頂商人;他們是維持社會穩定的重要人士,土匪首領依靠這一小群人來安撫地方群眾並擊退競爭者。在另外一些地方,首領必須讓地方上多數群眾共同決定而產生,在現代語言裡這樣的程序被稱為民主。

土匪首領透過利益分配來獲得盟友的支持。若盟友是一小群重要人士,那麼首領會分配特許利益給他們,特許利益只有這些親友貴族、軍隊將領與富商巨賈才能獲得,一般民眾無法分享。在民主程序下,盟友必須是多數的一般人,要分享特許利益給這麼多人實在太過昂貴。要送給多數人每人一臺車實在太昂貴,不如提供幾輛公車讓大家都能便宜搭;讓多數人家都擁有私人保全實在太昂貴,不如建立公共的警備組織讓所有人都能享有基本安全。

也就是說,若首領必須依靠越多盟友的支持才能擊敗競爭者,則土匪越有誘因提供向所有人開放的公共財[1],而不只是少數人才能享有的特許利益。(是的,民主對紅頂商人而言當然不能當飯吃,但若是沒有民主的話,恐怕只有紅頂商人能夠吃到很多飯,而其他一般人卻難以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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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上顯示了一個國家的民主程度與政府對於教育的投資程度有明顯的正相關,這個關係在控制了經濟發展程度與其他相關變項之後依然相當顯著。圖的X軸是自由之家指標(數字越小越民主),Y軸是政府教育支出占GDP的比例,每一個點顯示了各個國家不同年份的資料。 (資料來源:世界銀行自由之家

 

<領地外的盟友>請待下回分解

 

本文整理詮釋了Mancur Olson的「兩種盜匪」與Bruce Bueno de Mesquita等人的「推選人團理論 (selectorate theory)」。這些研究主要指出,唯有當統治者據守特定領土人民且視之為主要的收入來源,並以較民主的方式產生,統治者才有可能比較善待人民:減少橫徵暴斂,並提供多數一般人都能享用的公共財。

 


[1] 這裡的「公共財」採取了廣義的定義,除了狹義定義中不易排他、沒有敵對性這樣的特徵外,這裡的「公共財」特別意指政府「公共政策」下所能帶來的好處,例如交通建設、健康照護、基本教育、國防等等。這些好處並不僅限於政府的支持者才能享有,而是眾多一般人都能夠雨露均沾的。與之相反的「私有財」例如買票的前金後謝、建商綁標等,只有特定人、尤其是特定政黨/政府的支持者才容易享有。

 

強盜、土匪、與他們的盟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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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ne thought on “強盜、土匪、與他們的盟友(上)

  • June 15, 2014 at 3:0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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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咳,這篇比喻的太傳神了,期待下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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