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黃兆年/美國加州大學河濱分校政治學博士候選人
(本文原題為:台灣為何應該紀念「六四」?一個「協調財」的觀點)
今年剛好是「六四」25週年。但對許多台灣人來說,六四,彷彿只是教科書上一個遙遠的歷史名詞。天安門、靜坐學生、坦克車,也彷彿只是螢光幕上一個超現實的歷史場景。1989年爆發於北京天安門廣場的六四事件,是否可能對當前的台灣具有任何啟示?本文介紹「協調財」(coordination goods)的概念,作為理解六四的一個觀點,並以此觀點來理解六四之後北京政權對中國民主化的壓制,進而以此觀點來思考「兩岸政商聯盟」近年來對台灣民主深化的潛在威脅。
協調財是什麼?
協調財的概念,最早是由美國政治學者Bruce Bueno de Mesquita與George W. Downs所提出[1]。根據他們的定義,協調財屬於「公共財」(public goods)的一部分,但與一般的公共財在性質上有所區別。一般所謂的公共財,包括交通設施、健康照護、基本教育、國防等基礎建設。如果政府對這些公共財限制太多、或提供太少,可能對國家的政治情況有些影響,但更可能對經濟發展造成衝擊。相對而言,所謂的協調財,主要包括人民的基本人權(例如免於任意逮捕、拘禁與酷刑的自由、免於各種歧視的自由、以及遷徙自由等等)、政治權利(例如言論自由、結社自由、以及和平示威的權利等等)、新聞自由、以及高等教育等四大類別。倘若政府對這些公共財施加過多的限制,很可能會對政治反對者的協調能力(the ability of political opponents to coordinate)產生嚴重的衝擊,但卻不會對國家的經濟成長造成太大的影響。
Bueno de Mesquita與Downs之所以強調協調財的概念,主要是用於解釋為何歷史上許多威權國家的經濟發展都帶動了政治民主化,但晚近某些威權國家的經濟成長卻不利於民主進一步發展。他們的研究指出,過去大部分的威權國家,傾向同時限縮協調財以及一般的公共財,以壓制民主改革的動能,但卻也同時阻礙了經濟的成長;然而,晚近出現的幾個威權國家(例如俄羅斯、中國、越南),已經學會辨識協調財的關鍵性,一邊集中火力限縮協調財,一邊持續提供有助於經濟成長的公共財,以便在促進經濟發展的同時,持續壓制政治民主化的進程。
簡單來說,協調財就是幫助民眾溝通互動,以自我組織起來,進而共同參與政治過程的各種權利和資源。這些權利和資源,被視為民主發展的助力,因此被包括中國在內的某些威權國家有意識地強力限縮或者排除。
中國威權鞏固模式
由此觀之,六四事件,只不過是中國威權體制從1978年改革開放之後,既想維持經濟成長,又要防堵民主發展,故極力壓制協調財的統治圖像之中,最引人注目的一頁風景而已。
在集會結社自由方面,六四之後,其他蒙受北京政權壓迫的著名事例還包括:對圖博(西藏)人民自焚抗議的長期漠視與持續高壓統治;對新疆維吾爾人民和平示威的暴力鎮壓;對法輪功組織與活動的全面性打壓;以及對全國各地「上訪」、維權行動的選擇性壓制。在基本人權方面,中國威權體制亦經常針對個別異議份子,採取危害其人身自由的管制措施,例如:維權律師陳光誠,曾遭到不當拘留、非法軟禁;另一維權律師高智晟,亦遭到秘密拘捕、酷刑、以及監禁;《零八憲章》起草人暨諾貝爾和平獎得主劉曉波,則多次被捕入獄,迄今未獲釋放;就連以創作表達訴求的藝術家艾未未,也經常「被失蹤」,並被扣留護照。
至於言論自由和新聞自由,由於格外有助於公民社會獲取資訊、互通有無,進而展開集體思辨、採取集體行動,因此自然也受到中國威權體制的嚴格控管。美國政治學者Gary King、Jennifer Pan與Margaret E. Roberts研究指出,中國政府對其公民社會採取一種「選擇性的言論審查」(selective censorship),負責審查的官員最容易盯上的內容,並不是那些對政府或領導者的批評,而是那些可能誘發社會動員或集體行動的言論[2]。此學術研究之結論,與CNN駐北京機構前負責人Rebecca MacKinnon之實務觀察一致。她認為北京政權之所以對網路資訊與言論嚴加審查,即是為了避免網路變成支撐公民對話、公眾合作的公共空間,以藉此降低發生政治活動、政治變革的可能性[3]。
除了政府審查之外,美國知名中國問題專家Perry Link分析指出,中國共產黨政府亦善於製造一種具中國特色的「自我審查」(self-censorship),用以管制公共輿論和大眾媒體。具體來說,北京政權有能力對個別人民或新聞工作者,施以某種形式之威脅(例如拘捕、監禁、拒絕入境、拒絕商業合作等等),使其心生畏懼,因此不敢說出真相,或表達完整的意見。此種自我審查,起初可能出於一種個人的理性計算,但日子久了卻可能演變成一種自然而然的生活方式[4]。此現象不只發生在中國社會,還可能延伸至香港,甚至其他國家。James E. Sciutto與Ngok Ma分別研究指出,香港媒體自1997前後便逐漸承受源自中國政府的自我審查壓力,使其新聞自由、編輯自主性蒙受嚴重退化的惡果[5]。Perry Link近來接受筆者訪問時進一步補充:美國的彭博新聞(Bloomberg News)和紐約時報(New York Times),日前皆發生旗下個別記者簽證不被北京當局延長的情況。除了香港之外,恐怕就連美國,也難逃中國威權體制所設下的自我審查陷阱,台灣有可能例外嗎[6]?
進階版?台灣民主深化危機
從協調財觀點理解六四以降中國政府對民主化的壓制之後,本文嘗試討論此統治圖像在兩岸之間出現「進階版」之可能性:中國威權體制,是否正透過兩岸政商聯盟,以經濟發展之名,打壓台灣的協調財,行破壞民主發展之實?這個問題,或許值得我們進一步觀察和思考。
誠如台大政治系陶儀芬教授分析,在中國經濟崛起壓力下,兩岸政商聯盟已經成為台灣的1%(相對於99%的普羅公民),可能壟斷台灣的政策制訂過程,並在台灣複製中國以特權尋租追求經濟發展的模式,對台灣的民主價值造成嚴重威脅[7]。延伸此觀察,本文特別指出,此一民主威脅,似乎尤其反映在兩岸政商聯盟對台灣協調財的蠶食鯨吞之上。
站在協調財觀點,本文提出以下幾個問題,或可作為我們觀察和思考的起點。首先,台灣與中國的經濟整合和商業合作,是否可能傷害台灣的新聞自由和言論自由?根據自由之家(Freedom House)的調查報告,台灣的新聞自由度從2008年開始出現逐年下滑的趨勢(請參考圖一)[8],部分令其憂心的潛在因素在於:兩岸商業聯結隨著2010前後ECFA的簽訂而變得更加密切,可能讓中國政府更有潛力直接或間接地影響台灣的言論自由,也可能讓台灣某些媒體老闆和新聞記者為維護自身利益而掩蓋有關中國的新聞真相[9]。以旺中集團為例,由於旺旺不僅在食品銷售上依賴中國市場,亦被《經濟學人》(The Economist)引述學術研究指出曾收受中國政府對私人企業的選擇性補貼[10],其對中時、中天、中視併購之後,更被台灣監察院調查確認曾違法接受來自中國省市政府的置入性新聞[11],因此旺中集團及其擴大媒體版圖的行動,不僅被自由之家、國際特赦組織(Amnesty International)等國際人權倡議團體認為有損台灣媒體的獨立自主性、公共輿論的多樣性[12],更被台大公共政策與法律研究中心多位跨領域學者專家指出恐有傷害台灣民主、國家安全之虞[13]。
圖一:自由之家對台灣新聞自由度評分之趨勢圖
其次,台灣政府與中國官方所擬定的《兩岸服貿協議》內容,是否可能危及台灣的出版自由和言論自由?自服貿議程於2013年中浮出檯面起,前總統府國策顧問郝明義就陸續提出深刻的質疑:政府不應該毫無預警地把出版上下游四個相關環節中的三個(亦即除了出版之外的印刷、發行和零售)都不對等地開放給對岸,也不應該隱瞞即將開放的項目,不只包括書籍和雜誌的發行,更包括報紙的發行,因為這些都涉及出版、媒體、以及國家安全,因此是政府應該盡全力守住的「紅線」才對[14]。台大外文系特聘教授張小虹更進一步指出,一旦中國印刷業挾其技術實力、資本規模、及其背後一條鞭的政治操作來台經營,台灣出版業恐怕無力招架,進而台灣文化界、思想界、學術界的言論自由和思想自由,甚至於台灣的文化主體性,都會連帶地受到衝擊[15]。
第三,台灣政府因應反服貿太陽花學運等公民運動所採取的措施,是否可能限縮台灣公民的集會遊行權,甚至於基本人權?前陣子公民運動風潮之中,部分反服貿學生以和平靜坐方式佔領行政院,政府卻派出鎮暴警察作為因應,以不符比例原則的流血暴力手段,對學生鎮壓並強制驅離。接著「公投護台灣聯盟」在立法院等地舉行和平示威活動,警察單位竟以違法、違憲的行政處分作為因應,不僅廢止該聯盟在立院週邊的集會許可,更預告未來也不會准許其申請的集會遊行。後來反核四運動以和平佔領忠孝西路方式表達訴求,當局卻祭出鎮暴水車作為因應,將靜坐民眾暴力驅離。此外運動期間不少民眾不過是在網路上貼文號召「路過」、佔領行動,警方卻以大動作蒐證、約談、偵訊作為因應。這一系列反服貿、反核的公民運動,行政院將之定調為「新型態群眾運動」,針對相關違法失序行為,不僅要求警方以公權力立即排除[16],針對所謂「首謀、累犯、激進者」,甚至宣示檢察機關將採取「預防性羈押」手段加以嚇阻。這些行政措施,對於台灣人民的網路言論自由、集會遊行權、乃至於基本人權,都可能構成嚴重的限縮和侵害。
如果失去協調財……
這一連串對協調財的打壓,令台灣公民社會的言論自由、獨立思考能力、以及集體行動能力,陷入巨大威脅,並蒙受嚴峻考驗。不禁令人疑惑:台灣理應是一個民主國家,怎會日益浮現威權國家常見的統治圖像?也不禁引人追問:此現象究竟是台灣本身符應第三波民主化浪潮逆流(the third reverse wave of democratization)的徵象呢,還是中國威權統治策略在海峽兩岸之間某種政策擴散(policy diffusion)或規範擴散(norm diffusion)的現象呢?
太陽花學運時,網路上已有鄉民發出這般感慨:除了沒出動坦克車之外,台灣和中國到底還有什麼兩樣?這當然是一句誇大了的玩笑話,但似乎也恰為面臨民主深化困境的台灣,點出了一個亟需共同體成員謙卑面對的嚴肅課題。趁著紀念「六四」25週年,本文介紹之協調財觀點,或許可以幫助我們持續去思考:我們想要的,究竟是怎樣的一種生活?而台灣需要的,又是怎樣的一種民主?
[1] Bruce Bueno de Mesquita and George W. Downs, “Development and Democracy,” Foreign Affairs 84, no. 5 (September 1, 2005): 77–86.
[2] Gary King, Jennifer Pan, and Margaret E. Roberts, “How Censorship in China Allows Government Criticism but Silences Collective Expression,” American Political Science Review 107, no. 02 (2013): 326–43.
[3] Rebecca MacKinnon, “Flatter World and Thicker Walls? Blogs, Censorship and Civic Discourse in China (China) (110),” Public Choice 134, no. 1/2 (January 1, 2008): 31–46.
[4] Perry Link, “The Anaconda in the Chandelier: Chinese Censorship Today,” The New York Review of Books, April 11, 2002.
[5] James E. Sciutto, “China’s Muffling of the Hong Kong Media (Hong Kong) (12),” Annals of the American Academy of Political and Social Science 547 (September 1, 1996): 131–43; Ma Ngok, “State-Press Relationship in Post-1997 Hong Kong: Constant Negotiation Amidst Self-Restraint (Hong Kong) (8),” The China Quarterly, no. 192 (December 1, 2007): 949–70.
[6] 黃兆年,〈美國漢學大師Perry Link:面對服貿中國因素,台灣不應犧牲民主價值〉,《蘋果日報》即時論壇,2014年3月31日。
[7] 陶儀芬,〈民主的威脅來自那1%〉,《蘋果日報》論壇,2014年4月3日。
[8] Freedom House, “Detailed Data and Sub-Scores 1980-2014,” 2014.
[9] Freedom House, “Taiwan: Freedom of the Press 2010,” 2010, ; Freedom House, “Taiwan: Freedom of the Press 2011,” 2011.
[10] The Economist, “Perverse Advantage,” The Economist, April 27, 2013.
[11] 中華民國監察院,〈糾正案文字號099教正0022〉,中華民國監察院網站《糾正案文》,2010年11月11日。
[12] Freedom House, “Taiwan: Freedom of the Press 2012,” 2012, ; Amnesty International, “Amnesty International Report 2013: The State of the World’s Human Rights,” May 22, 2013.
[13] 林惠玲、林麗雲、洪貞玲、張錦華、黃國昌、鄭秀玲,〈拒絕媒體酷斯拉!WHY? 12個Q & A〉,《跨媒體法及其審查機制建立》研究案(台北:國立台灣大學公共政策與法律研究中心),2012年4月。
[14] 郝明義,〈郝明義辭國策顧問公開信〉,《獨立評論@天下》,2013年7月31日;郝明義,〈政府不能再迴避的服貿與出版產業相關議題〉,《獨立評論@天下》,2014年4月18日。
[15] 張小虹,〈開放印刷就是開放出版〉,《蘋果日報》論壇,2014年5月5日。
[16] 中華民國行政院,〈江揆:政府須堅定展現執法作為,維護社會秩序與公眾權益〉,中華民國行政院網站《新聞與公告》,2014年5月1日。
有個地方不是很理解,可否請作者再多說一點?
文中提到「一般所謂的公共財,包括交通設施、健康照護、基本教育、國防等基礎建設」,但「過去大部分的威權國家,傾向同時限縮協調財以及一般的公共財,以壓制民主改革的動能,但卻也同時阻礙了經濟的成長」。然而過去威權國家難道都沒有發展公共財?整體經濟能力能支撐政府投資多少公共財也是不可忽略的因素。
這一段的確寫得不夠清楚,謝謝您的評論,讓我有補充的機會。您說的沒錯,許多威權國家都會發展公共財,我想這是肯定的。
由於Bueno de Mesquita與Downs的研究是想解釋晚近某些威權國家為何未能民主化,所以這一段其實只是想對照「過去未能民主化的威權國家」和「晚近未能民主化的威權國家」的情況。也就是說,「過去未能民主化的威權國家」,傾向同時限縮協調財以及一般的公共財,以壓制民主改革的動能,但卻也同時阻礙了經濟的成長;相對來說,「晚近未能民主化的威權國家」,已經學會辨識協調財的關鍵性,一邊集中火力限縮協調財,一邊持續提供有助於經濟成長的公共財,以便在促進經濟發展的同時,持續壓制政治民主化的進程。
總之,您提出疑問的這一段,原意是在講「過去大部分(未能民主化)的威權國家」,我的確應該寫清楚一點,或許比較不會造成誤會。
再次謝謝您的評論,如果還有其他問題或建議,歡迎繼續和我們交流!
不好意思,我有一個疑問。
請問台灣戒嚴時期的「十大建設」算是台灣政府對公共財的傾注嗎?
那這樣戒嚴時代的台灣政府,不是和現今的中國大陸採用的方式類似嗎?—傾注公共財,但是限縮調節財
那Bueno de Mesquita與Downs的理論如何解釋台灣民主發展的路徑?
謝謝您提出這個深刻的問題,在此僅分享個人想法,以為交流。
如果用Bueno de Mesquita與Downs的理論,來解釋台灣的民主化,我想他們可能會說:台灣威權政府一開始雖提供一般的公共財,卻壓制協調財,所以威權統治維持了好一段時間;但台灣威權政府後來不只提供一般的公共財,也逐漸放鬆對協調財的管制,所以威權體制得以逐漸民主化。我認為這個解釋應該可以說得通,但我同時也認為Bueno de Mesquita與Downs無法指出台灣威權政府到後來之所以放鬆協調財管制的原因,所以他們的確無法解開台灣民主化的所有疑惑。
我個人認為,台灣威權政府之所以到後來放鬆協調財的管制,是一種在外來壓力下被迫經濟自由化、行政去管制化、政治自由化的結果,也就是1980年代起美國要求台灣政府實施新自由主義改革所造成的結果。這一類的外部因素,對台灣這樣的小國來說,非常關鍵,但對中國這樣的大國來說,卻相對沒那麼重要。我想這也是為什麼Bueno de Mesquita與Downs的理論足以妥善解釋中國、俄羅斯等大國至今未能民主化的主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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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理有據好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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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教了,好文章!
我想請教學長一個問題,
現今有許多跡象顯示臺灣政府正逐步限縮協調財,
撇開既得利益者,為鞏固其在限縮協調才背後所獲取的利益,比方說內線交易或行賄官員若無媒體批露或民眾對此無自覺不踩取行動。
為何許多普羅大眾會視限縮協調財為「安定社會」所必須?而這些民眾並沒辦法從限縮協調財中直接得利,且通常承認限縮協調財所產生的負面效應。
小蜜蜂發傳單的過程,對於抱持這類觀點的民眾實在頗無力
不曉得是否有學者針對這樣的現象做過剖析?
謝謝您提出這個有趣的觀察!誠如您所說,政府對協調財加以限縮時,有些人可能會意識到自由已經受到侵犯,但有些人可能並不覺得權利受損,反而認為這是政府必須做的事,理由是為了「安定社會」。
面對這樣的差異,我想我會先選擇樂觀地相信大家都是認同民主的,畢竟我們都生活在同一個民主社會裡。至於這樣的差異為什麼存在,我想或許可以歸因於大家對於民主有著不同的理解,也就是對於民主的構成要件有著不同的價值排序。
我們「菜市場政治學」剛好有篇〈難以對話的兩種民主觀?秩序、政府效能 vs 自由、人權保障〉(https://whogovernstw.org/2014/04/21/yitingwang1/),對此提供了一些初步的觀察和思考:有些人(例如年輕人或泛綠族群)想像中的民主,比較重視人權保障,以及人民對於政治的自由表達和參與;但有些人想像中的民主(例如年長者或泛藍族群),則比較強調政府效能,以及政府對於社會秩序的有效維持。
上述兩群人,由於對民主生活的想像不同,對於協調財的態度,勢必也會有所不同:前者對於協調財的重視程度勢必高於後者,而後者面對協調財被限縮的情況,則不會像前者一樣出現那麼強烈的反彈,甚至反而可能給予掌聲。由此看來,台灣民眾對於民主的理解差異,或許可以部分地解釋您所觀察到的現象。
儘管台灣民眾對民主的理解有所差異,但我以為這反而更突顯出協調財對台灣的重要性。因為如果沒有協調財,我們也就更難以透過相互溝通、集體思辨,凝聚出對民主(乃至於其他議題)的共識了,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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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諾登、稜鏡計畫、臉書的社會工程實驗,想想這些事件,也只不過是把醜陋的技倆弄的很fancy而已,骨子裡還是那想掌控人民的那套,根本上跟民不民主沒關係,跟權力帶來的控制慾望有關,民主國家不過就是用謊言在控制人民而已,讓人民以為存在自由意志而已。
協調財好像講的很高級,在操控下做出來的決定,叫自由意識嗎?
我發覺稜鏡計畫在中國和西方社會的批評者的解釋有極大的差異
史諾登和他的追隨者說 “為了維持民主,我們必須防止國家權力過度擴張”- 在歐洲和美國,支持洩密者的立論正是這些人的行動是為了保衛真正的民主與自由
但在中國或台灣,批評美國政府的人卻是直接由這些監控計畫推出 “世界上根本沒有真正的民主自由,所謂的民主全是謊言”這種結論
這和文化背景的差異有關聯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