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CindyLinz/任職於科技公司
◎ 執行編輯/陳方隅(菜市場政治學共同編輯)
編按:在一個民主國家,要反對或不認同某一個政策,可以做的事情很多,例如:投票反對一個政黨或政治人物,到政治人物辦公室或是政府單位去陳情,call in節目,投書媒體,集會、遊行、遊說,或是自己跳下去參選、輔選。然而,在一個沒有政治自由和言論自由的國家,當人們反對一個政策時該怎麼做呢?本文作者想告訴大家,「如果你是中國人,或將來可能會(自願或非自願)成為中國人,或者對中國事務有興趣的人,這些作法可以參考一下」。同時,作者也希望讓大家多了解中國政治的運作方式。今年的農曆新年期間發生的香港旺角衝突事件,其實也正提醒我們思考著,受到威權政體統治的人們該怎麼發聲的問題。
身為中國人,即使再怎麼忠黨愛國,難免也會遇到政府推行了自己覺得不認同的政策,筆者查了一些可能可以用來反應、反對、或進而改變它的方法。這些方法可分為體制內與體制外,我先從體制外開始討論。
體制外的方法
在民主國家,體制外的方法主要包括利用各種抗議方式,衝撞規定、影響政府運作、影響事外人民的生活,以引起廣泛注意,來逼迫政府正視面對處理。例如說台灣的野百合運動、近期的關廠工人抗爭,或是比較高張力的美國德州人民持槍聚集與美國聯邦警察對峙以保護牛隻,這些是最後得到滿意結果的例子。
然而體制外的方法在中國是無效的。無論是比較低強度的抗爭像是香港雨傘花佔中,或是廈門反PX化工廠抗爭,都沒有對政府的決策有任何影響,改變的只有政府更高強度的維穩舉措。即使是比較高強度的抗爭方式像是藏人自焚或維吾爾人的自殺炸彈,也都沒能改變政府原本的政策方向。
政府與抗議民眾誰對誰錯,或是誰的責任佔比大一點,是有討論空間。不過總之,體制外的抗爭方式在國外偶爾是有用的(當然,有非常多的陳情或是抗議活動從來不會進入人們的關注範圍,也從來不會得到媒體版面),但是在中國,卻是一定沒有用的,甚至是從來不會被外界所知的(現在,中國各地每年其實都有數萬起大規模的抗議在發生,隨著社群網路及手機的普及,流露出來的資訊愈來愈多)。
在國外,原本事外的民眾有可能會傾向贊同反抗者的一方;而在中國,反抗者在事外人民的眼中只會身敗名裂,因為大家很可能會覺得他們是社會的亂源,並且要揹負著造成維穩力度增加的罪名。作為反抗者,你失去的不只是目的沒有達到以及直接相應的因為衝撞而造成的傷害或刑罰,你還會失去身邊親戚鄰居朋友的支持。體制外的反應方法在中國,不算是一條可選擇的路。
體制內的方法1:上訪
在中國體制內也有設計一些反映民意的方法,一個重要的方式是「上訪」。依據中國憲法第41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對於任何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有提出批評和建議的權利;對於任何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的違法失職行,有向有關國家機關提出申訴、控告或者檢舉的權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實進行誣告陷害。對於公民的申訴、控告或者檢舉,有關國家機關必須查清事實,負責處理。任何人不得壓制和打擊報復。由於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侵犯公民權利而受到損失的人,有依照法律規定取得賠償的權利。」
圖片:中共憲法封面圖。圖片來源:文匯報。
然而,實際上所有的各級官員私心都不歡迎上訪行為,他們在自己權力範圍內設計了非常繁複的上訪手續以阻撓人民上訪,有些會恐嚇、毆打上訪人,有些地方的政府會找出有上訪傾向的人列為「高危上訪人員」加以監控。
實行上訪的時候,接受上訪的人可以隨自己的意思決定要不要處理,如果你上訪的對象就是你想反對的人,他當然不會理你,所以你要越級上訪。只不過,越級上訪是中國的倫理大忌,也不符合官僚們的集體利益,通常會被打回票。而就算經過了層層關卡,順利被受理了,通常最後還是要再責成地方政府處理,也就是你原本想反對的人處理,他可能會處理問題,但更可能會處理你……在上訪以前,他可能還搞不清楚是誰在反對他;在上訪之後,你這個目標就明顯了。
有一次很有名的上訪叫作「425上訪事件」,1999 年 4 月 25 日一萬名法輪功學員聚集到北京上訪,希望政府結束一些他們覺得不合理的對待。當天和平離去了,然而事後政府對部分參與上訪的人展開訊問,最後最後中國政府定調法輪功為邪教。這次上訪事件,很可能就是法輪功遭遇一切迫害的起點。
上訪的風險很大,後果難以評估於一個有限的範圍之內。動用它大概是一時激憤沒有想清楚後果或是需要抱著必死的決心,應該也不算是一般能用的方法。
體制內的方法2:人民代表
體制裡的反映方式還有民選的人民大會代表。在中國,最基層的地方代表是民選的;然後往上層一級的代表是由下一級代表互選產生。既然最底層是選民直接選舉產生,理論上一定程度能反映民意。
只不過,實際上各級人民大會開會前,會先開各級的共產黨會前會,幫人民大會決定好討論事項與結論,以及如果要互選代表的話,人選也會先幫忙指定好。根據目前為止的記錄,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最高層的人民大會)從來沒有反對過行政或司法機關的任何政策。
所以透過人民大會代表,雖然誰當代表反映著「民意」,但對於實際的議案或上層代表人選,都沒有用處,唯一有作用的影響來自共產黨。
圖片來源:C.C. by Remko Tanis。
體制內的方法3:共產黨黨員
共產黨的組織設計精神是依據列寧的「民主集中制」(另有人翻譯為「民主集權制」),集中制指的是黨紀律在組織裡要貫徹一致,上對下發佈的命令有絕對的 約束力,下層組織與黨員要完全服從上層的旨意。而這裡「民主」指的是黨內高層要提供下層黨員可以討論批評提案的機會,下層黨員如果有不同的意見可以在黨內安排的適當管道表達,但是不允許自己宣傳或倡議(無論是在黨內或黨外)。由此可知,這個「民主」並不是我們一般比較熟知的「多元主義式民主」(polyarchy,語出Robert Dahl,其強調民主是指人們可以「參與」政治過程,並透過選舉「競爭」公職)。
中國共產黨內實際對應的組織:總書記(現在是習近平) > 中央政治局常委(7人) > 中央政治局(25人) > 中央委員會 > 全國黨代表大會。總書記與政治局常委與中央政治局的成員是由黨領導階層決定,然後再作儀式性投票通過;中央委員會的候選人是由政治局決定,然後全國黨代表大會再投票。但無論怎麼投,一定都會在中央政治局選定的人選裡,因為所有候選人都是他們提名的。
在這結構裡,上頭決定的結論,沒有任何機制可以擋下它,唯有在討論中,上層自己改變心意才能改變結論,因此,反對的意見就只能在下層小聲地說說而已。
圖片:中共中央組織結構圖。圖片來源:人民日報。
體制內的方法3之番外篇
實務上另有一些機會,因為那些高層人物不會只有黨領導一個身份,他通常還會有家人,親友,派系夥伴,或是與之合作的企業集團(在以前鄧小平還在的時候,還有類似太上皇這樣無職務但權威無上的角色存在;江澤民也算是仍有影響力,只是目前其勢力似乎快要被滅了),在黨制度之外會有一些不在台面上的政治與金錢資源供給的牽扯。共產黨規定黨內不可以有小圈圈或是派系等次級團體,不過實際上派系政治仍然是中國政治的要素。從這些角度出力,可以影響改變這些高層作決定,這也是而實務上權力鬥爭的動能來源。
所以,近代中國有諺語「有關係就沒關係,沒關係就有關係」,如果你的後台硬,那遇到你反對的政策就還有這一條反應的機會,但如果假設你是廣大沒有背景的人民的話,那你應該沒有這個機會。
其實這一條路的存在,比不存在還糟糕。
拉開文化大革命序幕的516通知。中間那面旗子左側即為列寧(以及史達林)。圖片來源:C.C. by kunshou。
小結
從以上的分析來看,中國的制度裡沒有反對政策的管道,這並不是設計失誤漏掉了,而是基於「政府永遠不會錯」的設計。這不是一句反諷的話,這是中國政府制度的設計思維。
這樣的精英主義思維承襲自列寧。他覺得民主是一群笨蛋平均作決定,不是好的政治體制;好的政治體制,應該由能力最好的一小群菁英們為大家作決定,帶領國家前進。這樣的思維認為,菁英作的決定,再怎麼不濟也比民眾的決定高明,也許每一個身為菁英的個人難免也會出錯,但可以由一樣優秀或更優秀的菁英們挑出來修正即可。
所以,要當一個中國人,可能必須先培養或認同這樣的精神:政府永遠不會錯,如果有錯,那一定是妳/你有錯。以及:國家會好好保護妳/你,共產黨會好好照顧妳/你,就像妳/你的父母一樣,如果妳/你不聽話,國家就會帶著關愛來教訓妳/你。
在台灣生活的我們,對於憲政民主政治習以為常,然而,對我們來說有許多重要的觀念,在中國這一套價值觀裡面其實是不重要、或是沒有那麼正面,或是對同一個詞採取不一樣的解讀。例如,如果你/妳有和中國的朋友筆戰的經驗,可能會感覺到他們對「民主」基本上是敵視的,或是不懂你/妳為什麼要自己覺得很民主。這其實是因為基本的價值觀不同,使得同樣一句話在不同的環境裡有了不同的評價。我們現在要面對的就是中共這種菁英主義式的、威權式的「中國模式」所帶來的那種,有可能改變我們現有生活型態的巨大拉力,因此,多了解自己國家的政治,以及這個和我們最密切互動的政權的政治,當然是必要的。
圖片來源:C.C. by Eric Constantinea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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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可以诉诸媒体,中国大陆媒体是很复杂的,并非铁板一块。中央级媒体不必屈服于地方政府。
关于政府的公共政策也可以批评反对,只是不能有政治诉求,只有关于宗教自由,民族问题,政府官员任命这些政策在中国大陆确实是不容置疑的,关于官员,控告举报也不是不可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