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健吾/政治大學東亞研究所助理教授

 

書介:獨裁者手冊:解析統治權力法則的真相(為什麼國家、公司領導者的「壞行為」永遠是「好政治」?)
The Dictator’s Handbook:Why Bad Behavior is Almost Always Good Politics
作者:布魯斯.梅斯吉塔、艾雷斯德.史密斯
譯者:王亦穹
出版社:遠流
出版日期:2019/1/27

 

相信很多人都會覺得,「權力」真的是很可怕的事情,因為我們已經看過太多當初對於政治的改革充滿理想和熱情的政治家,一旦掌握權力之後,其所作所為就變成了一心只想保持在位、而不惜公然背離理想的政客,就連諾貝爾和平獎得主翁山蘇姬也不能倖免。她在處理緬甸的羅興亞難民危機時沉默不語,已被許多國際人權組織撤消先前的人權獎項。

為什麼政治人物一旦掌握權力往往就會開始背離理想呢?對於這個問題,社會科學家們提出了至少兩種不同的解釋。

第一種是「政治人物個人品德的解釋」,這種解釋認為,因為這些政治人物本身的貪婪,所以在掌權之後就會開始露出本性。但是,如果幾乎每一個政治人物在掌權之後的行為幾乎都會開始變質的話,那麼,是不是有什麼比政治人物本身的個人操守還要強大的原因,使得這些政治人物在掌權之後不得不背離他們當初的理想呢?

這個時候,第二種理論可能就更有道理,這種解釋叫做「政治制度的解釋」:由於現存政治制度的遊戲規則太過強大,以至於不管是多麼大公無私的政治人物,為了保持在位,就不得不去做一些背離理想的事情,不然這個領袖的位置一定坐不久。

為什麼這個政治制度的規則可以強大到讓每一個充滿理想的政治人物都只能屈服呢?紐約大學的政治學教授布魯斯・布耶諾迪梅斯吉塔(Bruce Bueno de Mesquita,學術界通常簡稱他為BdM)等幾位學者在他們2003年的經典之作《政治生存的邏輯》(The Logic of Political Survival)一書中認為,這是因為政治制度決定了哪些人會是「能夠決定領導者是否能夠保持在位的人」。不同的政治制度決定了你只要取得「哪種人」以及「多少人」的支持,就可以安然在位;如果一個領導者要秉持當初的理想、把手頭上的資源分配給那些跟你是否能夠安然在位一點關係都沒有的人,只是一種徒然讓你的政治競爭對手得利的政治自殺的行為而已。這些「跟你是否能夠安然在位一點關係都沒有的人」,在非民主國家中通常是大多數的平民百姓,但別以為這種情形在民主國家中就不會出現,因為在民主國家中,把寶貴的資源分配給不是屬於你自己選區的選民,或者是那些無論如何都不會投給你的選民,也一樣是沒有用的。

簡單來說,不同的政治制度決定了政治領袖需要獲得多少人的支持才能夠保持在位。政治領袖在政壇上永遠面臨著許多一天到晚都想要取而代之的政治競爭對手,在一個只需要極少數的菁英就能夠決定誰是領導者的政治制度中,例如最威權的那些國家,政治領袖最理性的選擇就是承諾這些政治菁英「只要讓我掌權,我就會給你們比我的競爭對手所能給你們還要多的資源」,透過「私有財」的給予來取得這些少數菁英的支持;反之,在需要比較多人的支持才能夠保持在位的政治制度中,例如民主國家,由於政治領袖不太可能有足夠的私有財來購買絕大多數人的堅定支持,所以政治領袖最理性的選擇就是承諾選民「只要讓我當選,我就會給你們比我的競爭對手所能給你們還要多的補貼、津貼和公共建設」,用提供「政策公共財」的方式來取得大多數人的支持。

從這個角度來看,政治人物是大公無私的也有可能會產出不好的政策,政治人物是自私自利的也有可能會產出很好的政策,因為政治制度的解釋認為,其關鍵並不是政治人物本身到底是好人還是壞人,而是政治制度決定了政治領袖要往哪個方向去自私自利才真正對他是否能夠持續掌權有所幫助:只要政治制度對了,再貪婪自利的領袖為了持續掌權也會提供公共建設;只要政治制度錯了,再大公無私的政治人物也只能先用「私有財」來保障自己能夠繼續掌權再說。這就是為什麼我們可以不斷地看到很多政治人物在掌權之後就開始變質,或者是很多在掌權之後仍然堅持當初的理念,所以一下子就在政治鬥爭中被趕下台的政治人物的原因。

例如,在獨裁國家裡面,決定政治領袖是誰的權力是掌握在極少數政治菁英的手中。如果領導人把資源拿去做社會福利或者是公共建設這些有利於大眾的事情,並不會讓他的位子坐得更穩,因為大眾並沒有選擇政治領袖的權力,那些極少數的政治菁英才是決定領導者的人,所以,就算有資源,先分配給他們而不是先分配給人民才是「政治正確」的行為。在緬甸的例子中,由於在制度上仍然是由軍方掌控實際的權力,因此不論領導者是誰,如果他推出保障人權的政策去保障到最大多數人的福祉,就會失去軍方的支持,此時領導者就必須下台一鞠躬。因此即使德高望重如翁山蘇姬,在政治制度的限制之下為了持續保持在位也只能向軍方低頭。

這一個「政治生存的邏輯」的理由,除了可以解釋為什麼我們可以不斷地看到很多政治人物在掌權之後就開始變質、為什麼在掌權之後仍然堅持當初的理念的政治人物幾乎都會面臨很快就被趕下台的命運之外,其實還解釋了很多非常有趣的社會現象。例如,大多數中低收入的民眾都希望對於富人的財產進行重分配,但是為什麼人民有投票權的民主國家的稅率通常比威權國家還要低呢?為什麼威權國家的政治菁英對於政治領袖的忠誠度通常要來得比自由開放的民主國家還要高呢?為什麼很多威權國家的統治者還是很願意提供人民選舉的權利呢?為什麼威權國家也願意投資一定程度的金錢在人民的教育上面呢?為什麼威權國家從首都到機場的公路通常都比民主國家還要來得又快又直,但是從其他地方要到首都的交通卻非常不方便呢?為什麼有些沒有什麼天然資源的國家能夠成功達成經濟發展,而許多擁有豐富天然資源的國家卻陷入長期的貧窮呢?為什麼民主國家之間不管怎麼吵都不會出現戰爭,但是民主國家只要和非民主國家一吵起來,就很容易動用到武力呢?為什麼新興的民主國家比絕大多數的威權國家更愛對外發生軍事衝突呢?

還記得當年博士班讀到這本書的時候,才赫然發現,種種這些乍看之下沒有什麼關聯性的社會現象,原來在後面都有一個相同的原因在驅動,當時真的是感動到幾乎是跪著把書看完。2011年這本書的作者Bruce Bueno de Mesquita到南卡大學來演講,當時我懷著忐忑的心情,擠開湧上的人群,厚著臉皮用著破爛的英文衝上去纏著他問了好幾個問題,還請他在書上簽名,種種熱血的回憶又一一浮上心頭。

「政治生存的邏輯」這本書雖然精彩,但其鎖定的客群是學術人士,書中大量的代數推導和統計模型,相信會讓一般讀者望之怯步,好消息是,這本書的幾位作者在2011年時為一般大眾推出了精彩易讀的科普版本,書名就叫做「獨裁者手冊」(The Dictator’s Handbook),這本書一上市就在美國造成轟動,很高興在上個月底終於看到它的繁體中文版在台灣推出了!在這邊誠摯將這本書推薦給大家!

 

 

最後請恕筆者厚顏地同場加映一下,在這邊向大家自我推薦自己的一篇文章。筆者發現,同樣都是在挖到「更多」石油(所以有更多錢可用)的情況之下,民主國家其實是比威權國家有著更高的機率去發動對外軍事衝突的,也就是說,當國庫裡面的非課稅所得收入增加的時候,民主國家其實比威權國家更愛打仗!這個現象實在是跟我們的認知有極大的反差,其原因到底是什麼呢?在這篇文章中,我利用BdM這個「政治生存的邏輯」的理論提供了一個解釋,其關鍵就在於民主國家和威權國家對於這一筆「多出來的錢」利益分配的方式不一樣的關係,是我對這個理論表達由衷致敬的作品:

薛健吾,2016,「天然資源、政體類型與國際軍事衝突:跨時間與空間的分析」,《台灣民主季刊》,第13卷,第二期,頁43-85。

 


 

《獨裁者手冊》書介:為什麼「壞行為」才是「好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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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thoughts on “《獨裁者手冊》書介:為什麼「壞行為」才是「好政治」?

  • February 21, 2019 at 12:3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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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簽兩岸和平協議等於承認台灣是中國一部分

    兩岸和平協議到底該不該簽,國際法學者分析,協議是國內法文件,簽了等於承認台灣是中國一部分,法律意義是美國軍售台灣違反國際法,且有干涉中國內政之嫌,使台灣尋求國際救援面臨更大困難。

    中國國民黨主席吳敦義日前表示,若國民黨有機會重新執政,經過一段折衝後,國民黨政府就有權力依照兩岸人民關係條例,洽簽兩岸和平協議。

    吳敦義拋出兩岸洽簽和平協議話題,近日在政壇掀起討論,18日中午舉行的行政立法協調會報決定將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修正草案列為立法院這會期最優先法案,明定簽訂兩岸和平協議前須進行公投。

    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院教授姜皇池接受中央社記者訪問時表示,協定、條約是國家與國家簽署、以國際法作為規範的文件,協議則是國內法文件,不適用國際法。從法律觀點來看,「和平協議」某種程度而言是屬於國內交戰團體的文件。

    雖然仍須看具體的協議內容,不過他表示,基本上如果兩岸簽署和平協議也就表示,台灣的執政者承認台灣跟中國目前的狀態是早期中國內戰的延續,並藉由一個和平協議來終止這樣的戰爭狀態,也就等於承認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

    並非簽署停戰協議後就保證不會再發生衝突;姜皇池指出,雖然國共曾於1946年簽署停戰辦法,可說是廣義的和平協議,但仍未能終止戰爭。因此,若兩岸簽署和平協議,在此狀況下,就國際法而言,其他國家就不能干涉所謂「中國的內政」。

    姜皇池進一步解釋,現階段假如兩岸簽署和平協議,立即產生的效力就是「美國持續在干涉中國內政,因為美國持續出售武器給台灣」。若台灣承認自己是中國的一部分,所造成的法律意義就是,美國出售武器台灣是違反國際法的做法。

    不僅於此,他也說,假設未來兩岸發生武裝衝突,其他國家介入就有違反國際法之虞;除非造成嚴重死傷等人道危機,以及對區域和平、安全造成威脅,才會有國際組織介入處理。

    至於兩岸和平協議對於台灣與美日等國關係的影響,他認為,如果連台灣自己都承認是中國的一部分,簽署這項協議後,美、日、歐盟對於台海問題介入的合法性將更低,「會造成我們在尋求國際救濟時更大的困難」。

    總括來看,姜皇池認為,兩岸和平協議沒有任何實質利益存在,但在簽署後卻可能有很大的害處。

    另一位國際法學者、台灣制憲基金會副執行長宋承恩也持類似看法。他表示,兩岸和平協議聽起來有很好的目標,但需要仔細想想是否真符合台灣人民的需要。

    他指出,台灣和平狀態已維持70年,「除非是想要改變和平現狀,才有需要和平協議」。現階段看來,對於台灣和平的威脅都是來自對岸,因此,中國應先放棄對台灣的軍事威脅,這是北京不需任何協議就可以做到的事。

    宋承恩認為,比起和平協議,台灣國際地位、台灣國際參與是更重要的議題,針對台灣有意義參與國際組織等議題跟中國達成協議才有意義。https://www.cna.com.tw/news/firstnews/201902200042.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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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March 5, 2019 at 5:5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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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理解大陸政治很簡單的。
    獨裁就兩個字,這麼理解只是偷懶而已。
    根據在下的分析,有這麼幾點:
    1,家長式
    以家長式的模式管理天下。
    何謂家長式呢,就是第一,無論我說什麼,做什麼,都是為你們好,你們乖乖享受就行了。第二,你覺得有問題?行,拿藤條打一頓屁屁
    是不是很像強勢的家庭教育?大陸的政治說白了就這麼回事
    2,一刀切
    無論什麼政策,都喜歡一刀切,計劃生育,全都只准生一個!建great wall,全都不准上外面的網路!就是這麼簡單粗暴
    理解了這兩點,就明白了大陸的政治,其他都是胡說八道。
    至於民主獨裁什麼的,其實很膚淺,了解大陸歷史的就明白,大陸基本什麼政治體制都嘗試過,既然選擇了現在的體制,自然就有它的理由,反對這個體制的,就是反對十幾億大陸人,這麼說也沒錯。
    畢竟,如果體制有問題,大陸的人自己就推翻了,僅此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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