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靖興/休士頓大學博士後研究員、翁履中/紐約州立大學科特蘭分校助理教授
「公民意識」是指個人對於其公民權利和責任義務的認知,這個概念對於臺灣民眾並不陌生,從早期推動民主改革的社會運動,到近期反黑箱課綱運動,都可以視為公民意識的展現。民主國家普遍樂於發展和深化其國民的公民意識,因為落實民主政治的其中ㄧ項重要因素就是民眾對於政治事務的關心和參與,而公民意識的培養正有助於個人了解其在民主社會中所應該所扮演的角色,進而增進對公領域事務的關注。相較之下,「公民不服從」這個概念則是從近期的一連串社會抗爭事件,尤其是在2014年的太陽花運動之後,才在臺灣社會開始受到較廣泛的討論。在某種程度上,公民不服從與民主社會中要求公民遵守法治的觀念相違背,因為公民不服從是指用個人拒絕遵守法律為手段,迫使政府作為或改變其既定行為和政策1 。
正因為聽起來很叛逆,所以公民不服從這個概念在民主社會中很多人難以接受,甚至許多人覺得宣揚公民不服從的理念可能會破壞民主社會所應該重視的法治觀,這也是為什麼太陽花學運發生的時候,社會上會出現正反兩種聲音。一方認為因為政府失靈、失信於人民在先,所以即使採取激烈的非法手段,民眾抗爭依然有理,而另一方則認為民眾的抗爭行為必須在法律所允許的範圍內進行,否則民主社會所依據的法制精神將蕩然無存。由此可知,公民不服從概念之所以會衍生出爭議,關鍵就在於每個人對於公民不服從概念的「非法性」接受度並不ㄧ致。然而,即便有人接受公民不服從的「非法性」,也並不表示他(她)就贊成採取「暴力性」的抗爭來表達意見,反之,公民不服從其實強調的是「非暴力性」的抵抗。知名的政治學者John Rawls認為,任何形式的暴力行為都不能作為表現公民不服從的方式,因為暴力行為會扭曲和傷害該行動的本質。2
來源:C.C. by Kaba
正因為公民不服從帶有一點壞壞的「非法性」特質,所以相較於公民意識,民主社會或許不是那麼樂於鼓吹公民不服從的觀念。具有公民意識的的民眾會尋求合法和體制內的途徑參與政治過程,以協助形成政策和立法,然而這是奠基在政府運作良好,並能夠有效回應民意的基礎之上。一旦政府作為無法符合民眾期待,甚至失去民眾信任之後,部分人士可能就會訴諸於體制外,甚至非法的途徑來改變政府,在此情況下,公民不服從的想法也會隨之醞釀成形。雖然公民意識已在臺灣慢慢深植,但是公民不服從尚屬一個較新的概念,而過去台灣學界很少探討公民意識和公民不服從對於民眾政治參與的影響,尤其是爭議性政治(contentious politics)活動的參與,因此我們利用中研院張福建教授和政大選研中心蔡佳泓教授的「公民意識與公民不服從」研究計畫所提供的電話訪問資料,來了解台灣民眾的公民意識和公民不服從,以及其對民眾支持和參與爭議性政治活動的影響3。
在依變數測量方面,我們利用受訪民眾是否支持太陽花學運來檢視其支持爭議性政治活動的態度。4另外,參與爭議性政治活動則是要求受訪民眾指出其過去兩年內是否參加過集會、遊行和罷工等活動。5在主要自變數測量方面,我們利用受訪民眾回應五個關於公眾事務看法的題目,並取其答案平均數來測量公民意識。6另外,公民不服從則是詢問受訪民眾是否同意可以採取公然違法的方式去反對有問題的法律。7
圖片來源:C.C. by Kaba
遵守民主法治就不該參與政治抗爭?
簡單來說,爭議性政治活動是指集體性的政治抗爭,包括社會運動、抗議活動和罷工等政治行為。跟以往把藍綠或是個人社會經濟地位當成分析指標的研究不同,我們更想了解民眾願意參與這樣的政治活動是不是因為他們的公民意識抬頭了?到底公民意識和公民不服從對支持太陽花學運以及參與集會、遊行和罷工等活動有沒有影響?從前面的討論中可以簡單的歸納出我們的假設,相較於公民不服從的概念,個人的公民意識較高代表越是相信民主必須基於法治之上,而公民不服從則是主張只要政府表現太差,人民應該有權用任何手段來反抗。
根據假設,我們進一步研究之後發現,公民不服從感愈強的民眾的確愈有可能支持太陽花學運以及參與集會、遊行和罷工等活動,也更能接受透過體制外、甚至非法的手段迫使政府作為或不作為,這樣的結果並不令人意外。然而,我們卻發現公民意識愈強的民眾也同樣愈有可能支持太陽花學運以及參與集會、遊行和罷工等活動,這與我們認為具有公民意識的民眾希望循合法和體制內的途徑參與政治活動的認知不ㄧ致。這個結果反映出,公民意識不僅會促進臺灣民眾透過體制內的方式參與政治,對體制外政治活動的參與也有不小的幫助。換句話說,台灣在經歷民主化數十年之後,民眾的公民意識抬頭顯示出大家都認同法治是民主的基礎,但台灣民眾不會僅僅做安份又聽話的公民,相反地,因為公民意識高漲,所以大家更願意關注現有法制是否符合社會的需要,在一昧相信「惡法亦法」之前,對政府及政客的不滿已經讓台灣社會形成了集體的公民不服從氣氛,也因此促成台灣民眾願意接受用更激烈的手段來修正「惡法」的結果。
當我們進ㄧ步比較不同性別、年齡層和教育程度的民眾是否在公民意識和公民不服從上有明顯的差異時,分析結果發現雖然男性的公民意識略高於女性,但是男性和女性在公民不服從感上並沒有明顯的差異(圖一)。
另外,不同年齡層的民眾在公民意識上也沒有什麼不同,但是20到29歲以及60歲以上民眾的公民不服從感就顯著的高於其他年齡的民眾(圖二)。
最後,就教育程度而言,我們發現ㄧ個有趣的現象,教育程度愈高的民眾公民意識也愈高,這或許不難理解,因為透過教育,民眾可以更了解本身的公民權利和責任(圖三)。不過,教育程度愈高的民眾,他們的公民不服從感卻愈低。我們好奇這個結果是不是表示教育具有「馴服」的功能?還是因為教育讓民眾把法治在民主社會中的價值看得更為重要,所以高知識份子大都不願意用牴觸法律的方式來發聲?又或者高知識份子的社會經濟地位相對穩定,所以沒有意願和動機為別人的權益發聲?從研究結果來看,教育的確有著影響政治行為的效果,雖然我們目前的分析無法針對教育程度和抗爭行動之間的關聯提出斬釘截鐵的答案,但是這兩者之間的關係卻可以衍生出許多值得進一步研究和討論的議題。例如,如果教育可以對公民意識和公民不服從的程度產生影響,進而反對或支持政府的政策,現在的教育制度和內容是把台灣的公民教的更為「溫馴」還是「叛逆」?
政府聽見我們的話,何必做叛逆的公民?
不論是公民意識或是公民不服從都隱含著民眾對於政治事務的關心,這是民主社會所樂見的。雖然對於公民不服從的行為每個人有不同的看法和解讀,但是別忘了,任何社會中公民不服從的想法之所以會產生,都是因為政府運作不良,辜負了民眾期待,公民才會不得不透過體制外的方式來改變政府政策和作為。只要政府施政不背離民意,不讓大家覺得只有透過極端手段才能逼政府就範,公民不服從的觀念就算有心人士想要鼓動也不容易發酵。目前公民不服從在臺灣還尚未成為一種普遍被接受的觀念,只有21%的臺灣民眾同意如果自己認為某些法律有嚴重問題,可以採取公然違法的方式去反對,顯見絕大多數臺灣民眾仍然遵守民主社會中的法治精神。民主與法治密不可分,但是當人民寧願違法也要抵抗政府時,執政者也該思考究竟該說服民眾守法,還是先試著傾聽民眾反對的意見?民眾期待民主制度選出的政府可以為社會制定合宜的法制,但鮮少有人希望掌握主導權的政府全然順應民意的走向來施政。雖然公民不服從是將權力從政治人物手中收回的手段,但是如果能有一個真正以民為主的政府,誰會想當「叛逆」的公民呢?
圖片來源:我們都愛周星馳fb專頁。該段對白請參考這篇整理。
※本文改寫自王靖興和翁履中所撰寫之 “The Effect of Civic Consciousness and Civil Disobedience on Support for and Participation in Contentious Politics”, 該文即將刊登在 Japanese Journal of Political Science。
- William Smith. 2013. Civil Disobedience and Deliberative Democracy. New York: Routledge. ↩
- John Rawls. 1971. A Theory of Justice. Cambridge: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
- 我們感謝張福建教授和蔡佳泓教授的資料提供以及國立政治大學選舉研究中心的資料收集。該次電話訪問調查於2015年3月2日至3月7日進行,以20歲以上民眾為受訪對象,總計有1,301位受訪者完成訪問。 ↩
- 原始問卷題目為:「整體來說,請問您支不支持去年三月太陽花學運?」。回答選項包括:非常支持、有點支持、不太支持、非常支持。 ↩
- 原始問卷題目為:「(請問您過去兩年內是否有參加過以下活動) 那參與集會、遊行、罷工等活動呢?」。回答選項包括有或沒有。 ↩
- 五個原始問卷題目分別為:有人說:「對於公眾的事務,每一個人都應該出錢或者出力主動參與」,請問您同不同意這種說法?有人說:「政治的事情交給政治人物處理就好」,請問您同不同意這種說法?有人說:「當政治人物的意見與我們不一樣的時候,我們應該公開表達反對的意見」,請問您同不同意這種說法?有人說:「只要做好自己的事,不要過問(臺:睬)公眾事務」,請問您同不同意這種說法?有人說:「對於公眾的事務,我們都應該主動發表自己的意見」,請問您同不同意這種說法?回答選項包括:非常同意、有點同意、不太同意、非常不同意。 ↩
- 原始問卷題目為:有人說:「如果自己的良心認為某些法律有嚴重問題,可以採取公然違法的方式去反對。」請問您同不同意這種說法?回答選項包括:非常同意、有點同意、不太同意、非常不同意。 ↩
Many many qutliay points there.
為什麼沒有一個膽敢說真話
在這裡,交通局(含二級機關),”每一個”只要是參與鄰里改善者,
自從找來顧問公司負責後,不管是誰全部都知道是場騙局
卻沒有一個膽敢說真話
花的是市民的民脂民膏,事成後”亂發”獎金、”分贓”考積,
基層配合造假做得要死要活只能吃土
交通局網站只敢放上施工表,及高度規劃的里拍成影片做表象
你家前面的”路段”
規劃不起來那就防火巷前畫條紅線就達標了
規劃不起來那就公共樓梯大門前畫條紅線就達標了
規劃不起來那就地上寫個速限30就達標了
規劃不起來那就畫1、2格路邊停車格就達標了
規劃不起來就轉角畫個幾公尺紅線就達標了
(交叉路口法定禁停範圍是10公尺)
然後柯文哲再拿來當政績,每次演講總會(昧著良心或無知)把鄰里改善掛在嘴邊
然後選民(外行人)選出來的民意代表(外行人)在乎什麼,
都不專業!都是選票考量!都是會關說的垃圾!
親愛的共犯結構最高負責人
你永遠也不會知道為什麼沒有一個基層膽敢”公開”說真話!
你永遠也不會知道什麼是交通最大的亂源!
交通局不敢公開的鄰里改善施工圖
https://mega.nz/#F!bmhiGYKI!vqx3tuf_q_idmTup6w12j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