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林澤民/美國德州大學奧斯汀分校政府系教授
「我的男性並不是世界上的一種經驗,而是我經驗這個世界的一種方式。」(“My masculinity is not an experience in the world, but my way of experiencing the world.”)
–Peter Winch, “Understanding a Primitive Society”
12月10日台北挺婚姻平權大遊行那天,我如常到我在奧斯汀德州大學的研究室工作,在系館門口遇到一位高瘦的男同學。我隨口寒暄:“Working hard?” 他說:“My husband is out of town, so I came here to study。” (「我老公出城去了,所以我來這兒唸書。」) 我愣了一下,隨即也就明白了。
從維根斯坦 (Ludwig Wittgenstein) 的語言哲學來看,夫妻的稱呼是一種「語言遊戲」(language game)。
遊戲一:
外面〈少女的祈禱〉音樂響起。
妻:「老公!」
夫急急如律令立刻拿起垃圾袋往外衝。
遊戲二:
下班時間夫提著公事包疲憊地回家;妻在廚房。
夫:「老婆~」
妻:「怎麼?肚子餓了嗎?」
維根斯坦認為一個字詞的意義不能脫離使用者的生活形式 (form of life),也就是日常生活中的種種活動。在特定的生活形式之中,語言使用者說出字詞,同一脈絡中人自然懂得而有所回應。字詞的一來一往密切配合著生活形式中語言使用者人際之間的互動,有如在玩一種遊戲,因此維根斯坦稱之為語言遊戲。在不同的生活形式之中,同一個字詞會有不同的用法,這些不同的用法可能有所重疊,但不會有共同的核心意義。這種義義/用法的蔓延,維根斯坦把它稱作「家人相貌的相似性」(family resemblance)。比如兒女跟父母在相貌上各有部分相似,但要說全家相貌的特徵,卻又舉不出來。維根斯坦的門徒們喜歡用一個過度簡化的口號來點明這種對字詞意義的理論;「意義就是用法」 (meaning is use),並無所謂本質 (essence)存在。維根斯坦的語言哲學因此是反本質主義的哲學 (anti-essentialism)。
上面所舉「老公」、「老婆」語言遊戲所反映的生活形式,就是單純的夫妻居家倒垃圾、吃晚餐這些活動。在這樣的脈絡裡,這些字詞的意義,使用者可以清楚地互相了解。當妻叫一聲「老公!」,夫會立刻知道它是一個命令;當夫叫一聲「老婆~」,妻也會知道這是他有所求於己。同樣的字詞,用在不同的活動中就會有不同的意義,而這樣的語言遊戲,構成了我們生活形式的一部分。維根斯坦在《哲學研究》(Philosophical Investigations) 一書中列舉了一些類似的生活形式,例如:
- 命令,或受命
- 描述物件外貌,或報告其尺寸; 從物件的描述來建構物件
- 報告/揣測事件
- 制成/檢定假說
維根斯坦的徒孫彼得‧文奇 (Peter Winch) 寫過一篇極有影響力的論文,〈了解一個原始社會〉(“Understanding a Primitive Society”)。文奇認為要了解語言、文化與我們極不相同的原始社會必須要由三個人類共有的重要經驗切入:生 (life)、死 (death)、性 (sex)。因為要了解另一種文化必須先了解它使用的語言,要了解另一種語言必須要先了解它所對應的生活形式,要了解另一種生活形式則要從與我們本身也有的生活經驗開始,而不同社會的人們所共有的經驗莫過於生、死、性–以及和這些經驗相關的活動。
可是生、死、性難道就容易了解嗎? 這三個似乎可以用科學客觀定義的字詞,難道就有他們的本質嗎?在美國和世界上許多其它國家這幾十年來政治上最具爭議性的議題–墮胎問題、安樂死問題、同性戀問題–難道不是就在爭論這三個字的本質嗎?墮胎問題所爭議的,是生命究竟從什麼時候開始:受孕?受孕三個月後?出生?安樂死問題所爭議的,則是生命在什麼時候結束?什麼樣的狀態可以施行安樂死?而同性戀問題所爭議的,是更棘手的性別認同問題;什麼是男性?什麼是女性?什麼是婚姻?
生、死、性都是本質可爭議的概念(essentially contestable concepts),其中尤以「性」為最。當異性戀者把解剖學的性別當成「性」的本質、把男女婚當成「婚姻」的本質來想像同性戀者的居家生活,是沒有辦法了解同性戀這個社群的。文奇也不主張如此;他說:「我的男性並不是世界上的一種經驗,而是我經驗這個世界的一種方式。」(“My masculinity is not an experience in the world, but my way of experiencing the world.”) 同樣的道理,女性也是經驗世界的一種方式。世界上並不存在稱之為「男性」或「女性」的客觀本質;任何性別的主體都可以用「男性」或「女性」的方式來經驗世界。所謂「經驗世界」,不外乎維根斯坦所說的生活形式。但文奇這句話,還可以近一步用維根斯坦有名的思想實驗「盒子裡的甲蟲」(The Beetle in a Box) 來理解。
維根斯坦在闡釋像「痛」這樣的感覺的時候,說了一個比喻:想像有一個社群,社群中每個人都有一個盒子,其中裝有一個我們姑且稱作「甲蟲」的東西。由於大家都看不到別人盒子中的「甲蟲」,所以每個人對「甲蟲」的認知都只能從自己盒中的「甲蟲」得來。實際上,每個人的「甲蟲」可能都不一樣。我們甚至可以想像有些人的「甲蟲」不斷地變來變去。在這樣的情況下,維根斯坦說,假如「甲蟲」這個字詞在社群的共同語言裏頭有被用到的話,它不可能是一個東西的名稱的。盒子裡的東西不可能是社群語言遊戲的對象,它甚至可能根本不是東西,因為盒子裡頭可能根本空無一物!(《哲學研究》§293)
維根斯坦的意思並不是說「甲蟲」這個字詞不可能出現在社群的語言遊戲之中,而是說當它在語言遊戲中被使用的時候,它不可能是在指涉一個東西、一個實體事物。這與上述「意義就是用法」的反本質主義哲學是一致的:例如社群的人們可以談自己的「甲蟲」以資炫耀,或問起別人的「甲蟲」以為寒暄,「甲蟲」這字詞在炫耀、寒暄等生活形式及其所相應的語言遊戲中有用,但每人各自的盒中物不是這個字詞的意義或本質,因為每個人的盒中物根本可能就完全不一樣。更進一步說,只要在語言遊戲中有用,「甲蟲」根本不必要、也不可能有本質。
維根斯坦認為像「痛」這種人體內部感覺的語言,便像是盒中的「甲蟲」一樣,並不指涉時空中的特定對象(例如紅腫的牙齦),但它在我們生活形式及其語言遊戲中能起一定的作用。文奇所說的「男性」也是如此。「男性」或「女性」不是「世界上的一種經驗」因為它們不是像生殖器那樣的實體物件,也不是時空中的事件。「男性」或「女性」是一種生活方式,例如我12月10日遇見的那位男同學居家以「女性」的方式來經驗他和其「丈夫」的共同世界,兩人過著與一般夫妻互動一樣的生活形式,並玩著「老公」、「老婆」的語言遊戲。「男性」或「女性」就是這樣「經驗世界」的方式。
如果異性戀者能夠偋棄本質主義,便不難了解同性戀者的社會。
張懸(焦安溥) 11月28日在「同性婚姻法制化」公聽會的這段證詞,從維根斯坦的語言哲學觀點去傾聽,會幫助你的了解。
※本文原載於作者部落格:http://blog.udn.com/nilnimest/85217541、作者臉書原始貼文在此。文中強調處為編者所加。轉載前請經由作者同意。
本文應該要論證的是:1. 最核心的問題在於人們可以不以慣常的方式看待性別問題,可以把它視為一種語言遊戲,所以呢?這種新的角度的優點為何?儘管在某些個別的情況中,某些新的或經過重新約定的規則可能解決特定的問題,但對一般人生活而言,語言遊戲的優點何在?是為了更能解決無法適用的某些少數人的狀況?或可能產生的歧視問題?那麼,如此也未必不存在所謂「比例原則」的問題,例如在多大的程度上,需要修改多少一般人慣常依賴的「生活形式」。
2. 在作者所舉的遊戲一和遊戲二的例子中,其實「老公」和「老婆」的稱謂,與這兩個語言中的名詞未必有關,它們只是表示一種信號,即使未必透過語言甚至聲音,也可以傳達應該去倒垃圾的令命或者想要吃飯的需求。例如說狗的叫聲全是汪,貓的叫聲全是喵,這些聲音在不同的脈絡下,當然意義是不同的。因此,舉這兩個例子意圖否證老公和老婆的稱呼,與背後聯繫著的本質的聯繫關係,恐怕未必能成立。
3. 至於作者嘗試論證「世界上並不存在稱之為『男性』或『女性』的客觀本質」這個說法,也未必具有說服力。舉維根斯坦的「甲蟲」的例子,指出「甲蟲」這個名稱未必可以與各別不同盒子裡的東西,建立本質性的對應關係,用它來闡釋「痛」的感覺是有說服力的,因為痛所引發的感覺,難以透過語言或甚至科學檢測來傳達個人主觀的感受。然而,用它來論證男性和女性的情況是有困難的,因為「甲蟲」的例子,只能發生在這些拿著不同盒子的人之間,無法產生交流的情況下。但在社會和文化,很難否定性別首先有生理上所存在的明顯差異,以及建立在這類現象和經驗上的許多規則和規範;它們的意義和規則當然未必不能被修改,只是應該仔細衡量所牽涉的利弊問題。
「男性」與「女性」是不是「世界上的一種經驗」與同性婚姻中的稱謂與身分無關,作者遇到的那位男同學並不需要以「女性」的方式來經驗他和其「丈夫」的共同世界,他跟他的丈夫在同性婚姻的關係中,並不需要有人扮演「女性」或「妻子」的角色,他們可以是一位男性與另外一位男性所結合的「夫夫」關係,要理解這一點,並不需要透過維根斯坦的語言理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