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多人都琅琅上口「民主離不開法治」這句話。然而,法治的意義經常被誤解,一個似是而非的法治觀念是以法治理(rule by law)。「依法治理」和「以法治理」只有一字之差,其間的區別卻是民主與獨裁的差異。以法治理是以法治之名來限制人民權利、假民主之名行獨裁之實,而不是以法治的內涵來保障人民權利。對於執政者來說,最理想的狀況莫過於所有人民都是順民,完全服從政府法令,沒有人挑戰政府,而rule by law這樣的觀念,就是獨裁國家執政者統治最好的工具。
難以對話的兩種民主觀?秩序、政府效能 vs 自由、人權保障
無論是否支持民主體制,台灣社會中有相當一部份民眾所想像的「民主」與人民主權、自由權利保障這樣的民主核心理念有一些差距。年輕世代特別重視參政權的發揮以及表意與結社等自由權利的保障。藍營中超過四成的受訪者認為法律與秩序是最重要的民主意涵,而僅有少數受訪者認為多黨競爭與媒體自由是民主的重要特徵;在綠營中,有顯著較高比較的民眾認為多黨競爭與媒體自由是民主的核心特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