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在前篇透過比較巴西、阿根廷與智利追求轉型正義的過程,得到兩個觀點:(1)過去威權統治越是採用司法鎮壓,民主化後追求轉型正義的強度會越弱;(2)司法菁英參與過去威權統治與鎮壓的程度,會影響民主化後採用司法途徑審判過去危害人權的可能性。本文將先介紹國民黨政府如何透過訂立法律與利用軍事法庭進行政治鎮壓,再說明臺灣與南美三國的差異。我們會看到,從形式上來看,國民黨政府的司法鎮壓與智利相似,是採用一般法院與軍事法庭並用的體制。然而,國民黨政府卻不似南美三國在軍事政變前曾存有權力分立的傳統,因此蔣介石在集權與控制司法部門的過程並未受到司法菁英的挑戰。
[書介之一]《記憶與遺忘的鬥爭:臺灣轉型正義階段報告》:一個司法鎮壓的閱讀觀點
本文為大家導讀《記憶與遺忘的鬥爭:臺灣轉型正義階段報告》一書,這是由「臺灣民間真相與和解促進會」在十月時發表的專書,由文史工作者、律師、人權工作者與學者共同完成,內容涵蓋了民間社會自力研究與調查的臺灣轉型正義階段性成果。
轉型正義包含三個主要的任務:「處置加害者、賠償受害者以及歷史記憶的保存」。不過,臺灣目前只有在賠(補)償加害者的工作上做得比較好。本文從南美洲國家案例出發,先了解這些國家如何追求轉型正義,再回到臺灣經驗,以理解我們所要面對的困境與挑戰。本文主要討論:獨裁者如何在「司法手段鎮壓」和「非法手段暴力」之間做選擇,以及其後果是什麼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