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護藻礁公投(反對第三天然氣接收站,簡稱「三接」)引起熱烈討論,尤其有許多學生積極串連連署,但反對者也不少。兩大黨都已表態投入這個議題,並且在討論中與「核四重啟公投」有緊密連結。對於政治學者來說,重大議題當然可以拿來公投,民眾有權利表態民意,而政府也需要照民意辦理。然而,公投到底要怎麼投,會產出怎麼樣的結果,會很大地受到議程設定而左右。
關於核四、公投法、罷免門檻的一些小故事
一向主張「續建核四」的執政黨,江院長卻拋出「停建核四」的公投議題?長期「反核」的民間團體,竟然紛紛跳出來要求公投「續建核四」?類似的例子還發生在2010年,強烈反對ECFA的台聯,竟然大力推動「簽訂ECFA」的公投,而且還被贊成ECFA的政府大力駁斥。
面對這些異象,作者提出關鍵解答,認為現有的公民投票法門檻規定太高,以致於可以輕易把一個議案否決。簡言之,公投高門檻導致:公投是拿來「否決議案」而非解決爭議。
「那麼,我們現在能做什麼?」文章認為,盡量去了解核四的正反爭論、了解公投、罷免的程序,以及各種公共議題背後的意涵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