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是個好箭靶: 從比較憲法角度談立院卡大法官的人事案及《憲法訴訟法》修法爭議

司法是個好箭靶: 從比較憲法角度談立院卡大法官的人事案及《憲法訴訟法》修法爭議

今年(2024)8月30日,總統府提名新的司法院正副院長與5位大法官候選人,以如期銜接10月底即將卸任的司法院正副院長與5位大法官。惟歷經2個多月後,黃國昌委員在臉書說「在今年11月起,立法院未通過人事同意權前」,大法官總額不足,只剩下8位,將此情況指為制度缺陷,要求修改憲法訴訟法的大法官出席及表決門檻。而翁曉玲版《憲法訴訟法》草案的第4條與第30條,將決議門檻提高至2/3,甚至以「法定總額」取代「現有總額」,罔顧如第12條所稱依法迴避大法官不計入現有總額,或如第26條第1項規定未參與言詞辯論者不得參與評議及裁判等語,等於實質要求無論如何須10位大法官同意。本文將分析近期立法院的重大爭議法案,尤其關於立法院不審查司法院大法官提名人選,以及關於《憲法訴訟法》的修正草案。立院怠審司法人事案與翁版憲法訴訟法修正案,正在侵蝕台灣自民主化以來累積的憲政成果。因此,我們呼籲所有關心台灣憲政與民主發展的您站出來,抵制憲政開倒車,防止民主與法治倒退發生在台灣這塊土地上。

檢察權力菁英與內部民主:評檢察官協會的「票選檢察總長」

檢察權力菁英與內部民主:評檢察官協會的「票選檢察總長」

隨著現任檢察總長顏大和任期於今年四月底到期,接任人選一事逐漸引起社會注目。當然也引起各方勢力檯面上和檯面下的角力。這其中最值得討論的應該是「中華民國檢察官協會」即將於1/26所舉辦的「票選推舉檢察總長」。然而檢協會所提出的勾選名單卻不合司法人員人事條例規定,也不是真正檢察體系內部民主的票選。這次票選活動,無疑是檢察體系權力菁英想要繼續複製既得利益的作法。

「走法院」會讓人民更加信任司法嗎?台灣民眾的司法信任度實證分析(下)

「走法院」會讓人民更加信任司法嗎?台灣民眾的司法信任度實證分析(下)

司法改革國是會議如火如荼進行的此刻,如何打造更加親近人民的法院,可以說是所有關心司法系統的公民念茲在茲的問題。畢竟,台灣人民對法院的信任度低是長期存在而且令人警覺的社會現象。為了提供國是會議更多討論的材料,也為了促進法與社會的知識普及,我們使用台灣法實證研究資料庫提供的「台灣法律與社會變遷調查」資料,進行分析。本系列上篇文章分析了參與法院活動與司法信任度的關係,我們發現,民眾愈是參與法院活動,對司法的信任度愈低,這似乎跟我們所預想的假設不太一樣。本文接續這個討論。

「走法院」會讓人民更加信任司法嗎?台灣民眾的司法信任度實證分析(上)

「走法院」會讓人民更加信任司法嗎?台灣民眾的司法信任度實證分析(上)

司法改革國是會議如火如荼進行的此刻,如何打造更加親近人民的法院,可以說是所有關心司法系統的公民念茲在茲的問題。
畢竟,台灣人民對法院的信任度低,有目共睹。事實上,如果絕大多數的人都沒有參與法院的經驗、甚至沒有接觸過法律系統,那麼人們據以評斷法院表現的資訊,究竟從何而來?更進一步說,司法真正的使用者是誰?誰對它的評價才是重要的?這些問題都需要慎重的討論與釐清,才能形塑具體實際的政策目標。

落空的評議:談一則法官評鑑個案

落空的評議:談一則法官評鑑個案

法官審判之評議制度乃為提升人民對司法的信賴,促使合議庭法官發揮民主審議效果,進一步達到民主可問責性。民主可問責性至少顯現在兩個地方:第一、誰有權力決定誰負責。不會因為你的身份是陪席法官就不用負責。第二、民主代表票票等值。不會因為身份是郭台銘或是鴻海的工人,就有選票上的差異。同樣的,在評議制度中,不會因為身份是審判長、受命法官或是陪席法官,而在投票上有不等值。但在現實中,評議制度的實際運作與法律規定相差甚遠。然而,司法院不願意思考如何落實評議制度,卻相反的,合理化、正當化這扭曲、不實的實際運作現況。

大法官再任之政治問題的虛相與實相

大法官再任之政治問題的虛相與實相

關於前大法官是否能再任大法官的問題,隨著許宗力教授被媒體點名可能擔任下任司法院院長與大法官,婦女新知推薦許玉秀教授擔任大法官,再度引爆爭議。王金壽教授近日於《菜市場政治學》裡發表《大法官再任的政治問題》,對這個問題提出不少質疑。本篇文章不打算談再任的合憲性問題,畢竟這個問題已有不少人談過,本文有興趣的是王金壽教授提出的政治問題。他認為,一旦大法官可以再任,(1)大法官有可能於釋憲意見中迎合上意,以求再被提名與升官,危害司法獨立;(2)未來大法官有可能一當當二十四年,不利於大法官的新陳代謝;(3)很爛的大法官有可能在未來政黨輪替之後再次擔任大法官。

大法官再任的政治問題

大法官再任的政治問題

近日蔡英文總統原先欲提名前大法官許宗力擔任司法院副院長,若此則許宗力將再度成為大法官,因此有人以違憲理由反對。而改提名司法院秘書長林錦芳,卻引起更大的紛爭。雖然蔡英文已經撤回謝文定、林錦芳的提名。但對於大法官是否可以再任這問題,並沒有得到解決。本文為作者對這個問題的初步思考。

關於「推論統計」與「無罪推論」:法院判決的類比

關於「推論統計」與「無罪推論」:法院判決的類比

不時聽聞司法案件的判決,讓社會上很多人覺得不滿,認為又是「恐龍法官」的錯。事後的評論者陸續提到「無罪推論」這個原則。這令人聯想到,「無罪推論」原則與推論統計「假設檢定」中的「虛無假設」有著相似性。大學部統計方法課程,到了假設檢定這個單元時,台下的年輕同胞們,常覺得困惑。在這裡,我們將「假設檢定」與司法審判過程做個連結,試圖理解法官如何由無罪推論出發,判定被控告者是否有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