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國際關係感興趣的讀者,應該都聽過約翰·米爾斯海默(John J. Mearsheimer)這位極具影響力的學者。他的代表作《大國政治的悲劇》(The Tragedy of Great Power Politics)是美國各大政治學研究所國際關係課程的必讀書目。2025年5月初,米爾斯海默在《國際安全》(International Security)期刊上發表新作〈戰爭與國際政治〉(War and International Politics),進一步闡述其對戰爭與國際政治關係的核心見解。這篇文章點出了許多重要的觀點,筆者將挑選幾個重點來討論。
從「乒乓外交」翻譯官到《李銳日記》專家證人:我看見的中國人權發展
自由的光與影:從「吊燈裡的巨蟒」看中國政府的影響力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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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適逢中國六四天安門事件35週年、香港雨傘運動10週年及反送中運動5週年、臺灣太陽花運動10週年,恰是回顧中、港、臺人權與民主發展的關鍵時刻。國立政治大學國家發展研究所與國家人權委員會聯合邀請美國漢學家林培瑞(Perry Link)教授於2024年9月中旬訪臺,並與多個學界及公民社會團體合作舉辦「人權發展」系列講座,同時與「菜市場政治學」合作將部分場次演講逐字稿編輯並收錄為科普文章。本文出自林培瑞教授2024年9月12日於中央研究院的演講逐字稿,經講者審閱及授權後刊登;該演講由政大國發所、國家人權委員會與中央研究院社會學研究所合作舉辦,由中研院社會所中國效應主題研究小組召集人林宗弘研究員主持。
川普重返白宮對美中競爭的未來影響

2025年1月20日美國總統川普(Donald Trump)正式宣誓就職,甫上任他隨即簽屬多項行政命令,包含再次退出巴黎氣候協定與世界衛生組織、強化移民管制、取消性別多元政策、宣布南部邊境進入國家緊急狀態,繼續美國邊境長城修築等重大項目。而外界也同時關注川普上任後對中國的態度與政策路線將如何發展?例如貿易戰與科技戰未來的走向、其所任命的內閣成員對中鷹派與鴿派的占比。深究美中對抗的本質,其所代表的意義並非只是兩個大國行為者間的角力,而是擁有足以撼動整體國際局勢發展,對全球政治、經濟層面帶來極大衝擊的能力。引發美中走向競爭的原因是學界近年討論的重要問題,各種理論都相繼對該議題有許多深度的討論。川普重返白宮勢必對美中競爭局勢帶來新的衝擊,因此本文將嘗試以不同理論的角度分析影響美中競爭的因素,及預測未來雙方關係的走向與對國際局勢的衝擊。
2025 Action!519跨校人權轉譯聯展
軟實力的未竟之路:Joseph Nye 理論下的中美角力與台灣空間

2025年5月6日剛辭世的自由主義大師──約瑟夫·奈伊(Joseph S. Nye Jr.,1937-2025),他對國際安全理論的貢獻到現在還是很有啟發性。奈伊曾任哈佛甘迺迪政府學院的院長,也曾在卡特和柯林頓政府中擔任要職。他在卡特政府時期就已經意識到現實主義的侷限:軍事威脅雖然對敵國有效,但對盟友卻行不通。他體會到國際關係不能只靠軍事力量(也就是所謂的「硬實力」),「軟實力(soft power)」其實也同等重要。不同於硬實力,軟實力是指一個國家透過文化吸引、價值觀認同與制度魅力,讓他國心甘情願地追隨它。使用軟實力的國家不需要威脅或強迫,而是靠吸引與說服來達成目的。對當今台灣而言,一個重要的問題就是:在軟實力的競爭中,中國是否有可能取代美國成為主導力量?不少觀察家認為,隨著美國推行「美國優先」政策,中國會繼續透過「一帶一路」等外交手段積極擴張影響力,並可能在未來取代美國的軟實力。但奈伊不這麼認為,他覺得雖然政府是推動和維護軟實力的重要角色,但強調「民間社會(civil society)」的力量同樣關鍵,加上中國面臨兩項結構性的障礙,使其在未來難以超越美國的軟實力。所以對台灣而言,除了強化軍事力量以因應中國的威脅,我們也應積極運用並提升台灣的軟實力。
為什麼不能用納粹來批評政治對手?納粹如何破壞民主?德國又是如何進行民主防衛的呢?

近日台灣與歐洲的關係呈現截然不同的兩樣情,一方面賴清德總統參與紀念二次世界大戰的歐戰勝利日,與歐盟和17國的代表同台,強調民主、自由、人權才是國家強盛的根本;另一方面則是出現非常罕見的場景,德國在台協會發文批評台灣的在野黨、指名道姓批評在野黨主席朱立倫,認為不應該使用納粹這個詞來指涉台灣的政治狀況,而朱立倫也立刻回擊,反批德國不知反省。德國在台協會提出,台灣目前的民主政治狀況運作良好,跟納粹沒有任何可比性,同時也指出,用納粹來形容民主國家的政治狀況,等於是讓納粹的罪行大幅度地平淡化了,這也是對受害者的不尊重。以色列駐台辦事處也發了聲明指出:「我們反對任何形式淡化大屠殺的行為;這類比較對於在大屠殺中喪生的六百萬名猶太人及倖存者而言,是極為冒犯且不可接受的。」德國威瑪共和國是怎麼被納粹破壞,之後德國是怎麼反省、如何改進?為什麼我們不能隨意稱人為納粹?這邊我們必須要來補充一下重要的歷史脈絡。
「總統國會制」下的少數政府如何統治?談半總統制的權力行使、 支持基礎與民主運作

半總統制包含兩種次類型,總理總統制和總統國會制。何謂總理總統制?其有三個特徵:第一、總統是由民選方式產生;第二,總統擁有重要的權力;第三、總理向國會負責並執行行政的功能。何謂總統國會制?其有四個特徵:第一、總統是由民選方式產生;第二、總統任命和解職內閣閣員;第三、內閣閣員向國會負責;四、總統有權解散國會或是具有立法權,或是兩者都有。總理總統制和總統國會制的差別在於總統國會制的總統擁有憲法上正式解職總理的權力,以及擁有解散國會權或行政命令權。本文主要的研究問題是總統國會制下,特定政治因素的配套如何促成總統國會制的總統選擇走上獨裁的道路,進而造成民主體制崩潰,或是特定政治因素的結合如何讓總統國會制的總統之權力行使受到抑制,讓民主持續運作。本文的關注焦點是總統的選擇以及在國會的作為,特別是在總統的政黨沒有掌握國會多數時,如何影響民主體制的存續或是民主制衡的運作。
「超徵」迷思:從預算角度看普發現金的適切性
「你是軍人,還是法律人?」── 台灣威權統治時期軍法官的角色與影響

「你是軍人,還是法律人?」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在訪查任職於台灣威權統治時期的軍法官時,反覆向他們確認這個問題。軍人的職責簡明,需要服從上級命令,在威權統治時期還要效忠領袖。相較之下,軍法官的身分有些特殊,他們不只是軍人,還受過法律專業訓練,在法庭上需要依法審判,也應能理解憲法對於人民基本權利的保障以及權力分立的分際。那麼,當有權介入審判的領袖──例如蔣介石──是個沒有法律專業素養的獨裁者,可以輕忽法律規範而作成「死刑可也」的裁示時,此時坐在審判席上的你,應該當一個軍人還是法律人?
我們先後發表了兩篇作品(2021、2024),對威權統治與司法鎮壓進行研究,而對軍法官有了不同的認識,我們期待這樣的研究成果,可以對威權政體、國家鎮壓下的司法體制與台灣研究有更多的貢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