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總統李登輝在上週 (6/18) 接受《財訊》的專訪,回應記者詢問台灣應該採內閣制還是總統制時表示:「台灣要改革的時候,如果沒有一位總統來推行,用『內閣制』根本推不動……在民主的基礎下,總統制比較能夠大力推動改革。」此舉不僅是潑了最近重拋內閣制議題的民進黨一桶冷水;也否定了 2006 年回應紅衫軍倒扁運動時,鼓吹以內閣制解決亂局的自己。不過,撇開李前總統對憲政體制的思考如此「彈性」的態度不談,「內閣制」究竟是否相對於「總統制」較推不動改革工作?或許這幾年為了推動「碳稅」這個重大改革,而引起政壇相當大波瀾的澳洲,可以給從未實施過內閣制的台灣一些參考。
強盜、土匪、與他們的盟友(下)
強盜、土匪、與他們的盟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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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而治還是「以」法而治? –民主與法治的關係
許多人都琅琅上口「民主離不開法治」這句話。然而,法治的意義經常被誤解,一個似是而非的法治觀念是以法治理(rule by law)。「依法治理」和「以法治理」只有一字之差,其間的區別卻是民主與獨裁的差異。以法治理是以法治之名來限制人民權利、假民主之名行獨裁之實,而不是以法治的內涵來保障人民權利。對於執政者來說,最理想的狀況莫過於所有人民都是順民,完全服從政府法令,沒有人挑戰政府,而rule by law這樣的觀念,就是獨裁國家執政者統治最好的工具。









